为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中央财政新增10亿信用担保金
作者:实习记者 郭庆 发布于:2008-11-03 09:50: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0月31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缓解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新增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支持。连同已安排的资金,今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资金达到18亿元,比上年大幅度增加。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资金,主要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用于弥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
“这实际上是‘救市’的一种举措。”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张澜涛向记者表示,“美国是我们的最大商品进口国,这次爆发金融危机,虽然表面上并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出口总量,但出口产品结构上产生了变化,一些生产日用品的中小企业受到了影响。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需要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资金,将有助于这些企业摆脱困境,继续生产。”
据了解,中央财政连续安排信用担保资金,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信贷业务。
中小企业是解决社会就业、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中央财政已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安排资金19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涉及大量中小企业的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4%。加大对各种收费的清理力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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