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确定以政府采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作者:杨立 发布于:2008-09-18 09:26: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召开市级机关和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确定以政府采购等四项方式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据了解,政府机关是从事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的部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枢,政府机关的作风和行为影响着社会风气和公众行为,做好机关节能降耗工作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潍坊市今后将突出四项重点,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管、采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职责权限,发挥政府集中采购职能的积极作用,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节能产品,实行绿色采购,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从源头上把好节能产品入口关。
二是突出抓好节约用电用水。2008年底以前,市级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的公共部门全部更换使用节能照明灯具,逐步对机关办公区中央空调、电梯、开水器、供电系统、供水系统进行节能降耗改造,绿地养护应根据天气状况,科学、适时喷灌,提高雨水利用率,严禁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三是大力开展公务用车节能降耗。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清洁能源型车辆,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从9月1日起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轮休”制度,有关部门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是严格控制公务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加强公文资料复印管理,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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