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政府采购须先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作者:实习记者 郭庆 &n 发布于:2008-09-12 09:29: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佛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佛山市将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和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等多项工作中,首先考核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据了解,佛山自2006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2007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到8月底,佛山共有22242家中小企业参与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在佛山市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了“信用档案”。信用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商业银行以及环保、公安、工商等18个政府部门。
信用评级事关企业能否参与政府采购和贷款成功,因此促进了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拖欠工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后,今年上半年全市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有了明显反响,目前已有2200多家企业主动支付了4万多名工人共计8千多万元的工资。欠税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后,主动前往税务部门缴纳欠税的企业也明显增加。
据介绍,佛山市今后将逐步扩大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有效使用范围,除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和贷款审核等工作中考核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外,还将在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等工作中运用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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