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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城市拆迁纳入政府采购 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

作者:彭文   发布于:2008-09-12 09:23: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蓬莱市积极探索城市拆迁的新途径、新形式,将拆迁过程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纳入政府采购,公开对外招投标,由中标公司负责建筑物拆除并回收建筑拆迁过程中的废旧物资,实现了政府与拆迁公司的双赢。
  
  一是城市拆迁由投入变产出。城市拆迁纳入政府采购前,政府要支付每平方平均25元的拆迁费,按1000平方米建筑物计算,就要投入2.5万元;城市拆迁纳入政府采购后,政府不再支付拆迁费,还可在公开招标中获得一定收入。
  
  二是城市拆迁由资源浪费变为资源节约。城市拆迁纳入政府采购前,拆迁中对建筑垃圾实行一体综合处理,很多建筑资源被损坏丢弃,不能再利用,在处理过程中又形成了垃圾,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城市拆迁纳入政府采购后,拆迁公司对建筑物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钢筋、木材、管线等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再利用,既有效避免资源浪费,又减少了大量垃圾,促进了环境保护。以拆除1000平方米建筑物为例,每平方米平均可回收钢材30公斤,按每公斤2元计算,可收回钢材折合6万元。同时,建筑物拆除剩余的门窗、木材、管线、砖瓦等还可大量回收再利用。
  
  三是城市拆迁由粗放管理变为透明化管理。城市拆迁纳入政府采购前,拆迁过程中管理相对粗放,监督和管理容易出现漏洞,拆迁负责人只对拆迁的进度负责,而忽视了拆迁效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流失;城市拆迁纳入政府采购后,明确了拆迁公司的直接责任和受益的权力,拆迁公司对拆迁工作和资源回收管理更加严格,从最大程度上杜绝了资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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