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构建文艺作品政府采购机制
作者:李刚 发布于:2008-07-16 09:14: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获悉,今年宁夏将从多个渠道加大艺术创作投入力度,着手建立优秀艺术作品“政府采购”机制和艺术创作奖励机制,全力打造一批具有宁夏特色的艺术精品。
为了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从今年起,宁夏将在艺术表演团体下乡演出补助资金100万元的基础上,再协调自治区财政每年增加150万元,作为政府采购优秀剧(节)目专项经费,按演出场次补贴各专业艺术团体送戏下乡,而且对参与下乡演出的民间艺术团体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还建立重点创作项目经费投入机制,重点对全区创作项目、主旋律作品创作予以扶持。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在现有创作经费200万元的基础上,协调自治区财政每年增加100万元,用于公开征集、申请创作、委约创作、签约创作等,以及确定艺术创作项目,购买作品版权,免费提供给全区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使用、改编、演出。
宁夏还将建立全区艺术创作人才信息库,对创作生产出的优秀艺术作品给予奖励。凡获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专业协会举办的国家专业艺术等级奖项的作品,自治区文化行政部门将予以奖励,有特别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自治区党委、政府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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