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为市民减负十一亿 厦门药品集采让群众受惠
作者:中新 发布于:2008-07-15 09:12: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厦门市自1999年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来,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比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下降幅度为28%左右,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累计达11亿余元人民币。近日,厦门市纠风办、卫生局在厦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调研会上公布的数据,证明了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降低药品价格让群众受惠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是厦门市为民办实事的十大项目之一和反腐败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监察、纠风、药监、工商、经发、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在全国率先试行。截至目前,厦门市已进行22期药品和6期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153多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加了统一招标。
这项工作的推行,让群众切切实实获得了实惠。几年来,除了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累计达11亿余元人民币之外,还降低医院药品加成率至15%,让利给患者约2500万元。最新一次即第22期药品招标和第6期医用耗材招标,据初步统计,5842个品种在原有中标价基础上,平均下降5.98%,4365个原先无中标价的中标品种与国家最高零售价相比降低36.63%(已扣除加成率),36个疫控中心原采购的品种在原采购价基础上平均降低2.59%,以预计6亿采购量计算,在上一期基础上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近3500万元;第6期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以1.2亿元采购量计,降低额达到约1000万元。
七大措施进一步推进招标工作
接下来,有关部门还将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好处。
这些思路是:一,借鉴药品网上交易的成功经验,推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二,适当延长采购周期,降低投标企业的成本;三,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中介公司的监管;四,进一步扩大药品网上竞价和高质医用耗材的跟标范围;五,建立完善药品价格信息库、评标专家库,组建招标价格谈判专家组;六,扩大配送企业招标范围;七,探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新模式、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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