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加强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监督管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6-26 09:50:38 来源:江油市监察局
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行为,提高抗震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暗箱操作,江油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监管。 一是简化采购程序。缩短公告时间,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公告时间缩短为不少于24小时。特别紧急的抗震救灾物资采购,无法按紧急采购要求执行的,采购单位在采购结束后,将采购结果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是调整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向市政府采购办报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行集中采购。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原则上以分散采购为主,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自主确定采购方式,自行组建评委会,评委会由采购单位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采购信息必须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抗震救灾采购信息”专栏公告,分散采购的采购单位从评委会提出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所有的采购购结果均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江油政务网上公示。同时整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采购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截止目前,全市采购活动板房、房屋检测仪器、自来水管道等抗震救灾物资近400余万元,节约资金率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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