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严防建筑企业违规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6-20 09:43: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苏州市建设局日前出台《苏州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建筑企业如在施工现场违规被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限制参与招投标。
意见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被市级以上建筑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自通报批评之日起3个月内,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中应不予选用。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事故等级,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别在6个月、9个月和1年内不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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