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像救灾采购那样进行政府采购

作者:岳惠仁 发布于:2008-06-06 10:39:38 来源:长江日报

  财政部发文要求加强汶川地震救灾采购管理,采购项目的品种、数量、单价等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媒体或其他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6月4日 《新京报》)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近年来,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广受舆
  
  论质疑。而政府采购当事部门也满腹牢骚:实行政府采购以后,价格水平总体比原来有所降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似乎谁也无法说服谁。最终,政府采购只得在“价格高”的批评声中尴尬前行。
  
  现在之所以出现这样情形,关键还是因为公开的不彻底。政府采购虽然实行了公开招标,但公开得还不足够具体详细,往往只是公布招标结果等大体情况,而最终实际采购项目的品种、数量、单价到底多少,仍属于“内部掌握”,很少对外公开。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导致公众与政府采购部门双方因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分歧和误会。
  
  政府采购公布详细清单,首先有利于公众根据全面完整的信息来判断政府采购的价格是否合理,以便于监督。反过来,又有利于政府采购部门证明自身的清白。此外,公布政府采购清单,还有利于政府采购部门通过公众的反馈及时掌握各行各业市场价等第一手材料,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控制采购价格。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