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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货采购任重道远

作者:海格 发布于:2008-06-05 09:36: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采购国货,限制进口产品,一直是政府采购这些年来的一个重要的命题,从2006年的47号文件到2007年年底的《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主创新采购的规章制度在不断完善,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中不仅规定了应该怎么做,同时也明确了不按规定做如何处罚,而且规定得比较具体。
  
  但是采购招标是一件相对复杂的事情,在大部分情况下,所采购的标的是很多产品的组合体,即使中标厂商是国内企业,但是核心部分很可能是进口产品。同时,在全球化的今天,确认一个产品的出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微软、甲骨文等也有中国法人资格,尽管他们在中国有研究中心,但是也仅仅是负责做一些本土化的内容,实际大部分开发工作还是在美国硅谷完成,如果因为他们有中国法人就说他们的产品是国货那“门槛”就太低了。
  
  还有让广大国内企业“心碎”的倾向性标书问题,尽管已经有明文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指标限制供应商,但是什么是不合理?用哪些手段认证,这都是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虽然2007年底出台的两个办法已经十分细化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更加细化的规章。
  
  而且在现实操作中,采购部门也在为一些问题所困惑,像软件这样的知识型产品该如何界定?再比如,在系统集成或者OEM的PC机中蕴含的进口产品应该如何界定?因为如果较真的话,所有采购的PC和服务器里面都有进口芯片、软件、内存、硬盘,如果这些仅仅因为在国内组装就可以算国产产品的话,那软件的系统集成也是在国内完成的,政府采购似乎也没有理由排斥其中的进口软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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