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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采购也要公开透明

作者:叶子 发布于:2008-05-29 10:20: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众所周知,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的原则,只要实施政府采购,采购前要发采购公告,采购中要接受财政甚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采购结束要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如果质疑投诉成立,甚至需要重新进行采购。
  
  目前,四川省发生了我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地震灾害,大批房屋倒塌、大量百姓遇难,为了抗震救灾、尽快完成灾后重建,中央财政不断下拨大量财政资金,数以亿计的中华儿女献出了自己的爱心,踊跃捐款抗灾。
  
  为了保证救灾物资迅速到达灾区,为了挽救更多受灾群众的生命,不少部门启动了紧急采购程序,采购救灾物资,财政部门也一路开绿灯,允许其采购前可以不发布采购公告,应该公开招标的也可以使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结束也不用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这都是为了抢时间,救生命,当然这些都无可质疑。但是截至目前,关于救灾物资、救灾款项的使用方向、使用效果、使用数额等信息很少有媒体报道,每一个救灾物品,比如帐篷需要多少钱,从哪个厂商购买的,购买了多少,解决了多少灾民的生活等问题,也很少能看到官方的统计数字。
  
  虽然目前不少地区制订了事后备案、事后信息公布等制度,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果,以此来弥补这一缺陷。但是事后监督总是不如事前预防、事中监管更加有力、有效。
  
  为此,5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有了前期的约法三章,跟踪问效,有了后期的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果,同时也防止了有些供应商恶意抬高价格,大发灾难财。此外,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采购人还要有一颗对救灾物资的敬畏之心,真正认识到他们手里掌控的是灾区人民的救命钱,掌握的物资是受灾群众基本的生活保障,始终谨慎对待这些物资。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创立的世界最大慈善组织“比尔和梅林达·盖茨基金会”章程中如此规定:“我们必须言行谨慎而虔诚,对于外部的建议我们应该欢迎并且倾听;我们应视受益方为尊贵的合作伙伴,对他们保持最高的尊重。”这项内容也值得广大采购人在进行紧急采购时虚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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