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看得见”保障公正
近日,新当选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谈“司法公正”问题时强调,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
虽然我国古代就有“清议”的民间舆论监督政府、针砭时弊的传统,但在大多数时间里,尊重社会舆论并非常态,腐败、低效等现象都被认为与缺乏有效监督有关。腐败必然导致不公,低效则伴随着社会资源的无谓浪费,二者均是政府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在笔者看来,呼吁包括来自社会公众在内的各方面的广泛监督,以促使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制度改革时更规范、高效,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这个“老话题”也可以常话常新,尤其在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仍未充分的现阶段,“老话题”值得政府执法部门、执政部门认真思考。
为了确保民众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督,遏制不公、低效,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不断创造条件,在畅通监督渠道的工作上动脑筋,以开放的心态迎接监督。只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无论是重大项目建设还是城市园林绿化改造,甚至出租车起步价格的确定,政府有关部门都要事先在媒体网站刊登,通过征询意见等方式告知社会公众,并使公众参与到政策制定的环节中来。
作为为杜绝政府购买腐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应运而生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于资金高度密集,更应“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政府购买公正。目前,各地除了加强传统手段的内外部监督外,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探索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除了继续加大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外,在线招标、开评标、询价、谈判、签定合同等做法的尝试不仅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执法、操作的透明度,监督也更集中、高效,保障了社会各群体利益的公平与公正。
广泛的引入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并以社会群众方便参与的手段开展,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口头公告”触犯了法律
下一篇:做有限消费者不做特权消费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