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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元的采购项目为何搁浅?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6-11-06 16:00: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本报收到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的“投诉”信。对此,本报记者展开了认真的事实调查—— 
 
  2006年5月24日上午9:30,受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罗湖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软件开发采购项目”准时开标。

  然而,项目并没有按预期顺利完成,随后发生的废标、采购需求变更、延期等一系列事件更让此次采购陷入“迷雾”之中。

  授权无效

  开标结束后第二天,5月25日上午,有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指出采购中心接受投标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的法人证明书和授权代表证明书,是在唱标完毕后。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法人证明书和授权代表证明书显然属于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根据采购中心电子监控系统录像记录,确认此事属实。

  5月26日,采购中心发布公告称:此项目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宣布流标(此处正确的术语应为“废标”——编者注)。

  从表面看,废标是由于采购中心在唱标完毕后还接收“金证”的资料而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实际上,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证实,“金证”的投标最终成无效投标是因为在“金证”和“星火”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两家公司的法人授权是无效的。

  据采购单位相关人士和开标当天在场的投标企业透露,“金证”在开标当天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分数是最高的。

  分数最高的投标商因法人授权无效而成无效投标?罗湖区采购中心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是在“结束后”发现“金证”的法人授权无效的。至于“结束后”指的是在“哪个环节结束后”,记者没有得到答案。事实上,企业的法人授权是否有效,是资格审查中最“简单”的环节,不应该在“结束后”才发现。
 
  谈判文件有倾向性

  由于此项目事关深圳市整体形象建设,按要求,6月28日要全市开通,接受7月份建设部的检查。在征得区财政局同意的情况下,5月29日,采购中心发出了竞争性谈判的公告,定于6月2日上午9:30开始谈判。

  但是谈判也没有如期举行。

  5月31日,因“授权无效”被认定“投标无效”的金证公司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认为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内容存在倾向性和惟一性。
 
  据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介绍,先前的公开招标文件和后来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两者在技术参数方面其实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金证”就“谈判文件某些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和惟一性”的质疑,为何不在此前公开招标时的招标答疑阶段提出?此项目公开招标时的招标文件中曾写明,“投标供应商若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采购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显然,当时的“金证”并不怕技术参数的“惟一性”影响自己。

  面对“金证”的质疑,采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并得出了谈判文件内容存在倾向性的结论。

  采购需求变化

  6月1日下午,采购中心再次发布公告:因该采购项目需求需做出一定调整,谈判开标时间需推迟,具体时间将另行网上通知。

  然而采购单位相关人士介绍,在此之前,采购单位并不知道自己的采购需求“需做出一定调整”。据了解,5月31日,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对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进行论证,但没有通知采购单位和区科技局专家。专家论证的结论是谈判文件具有一定的倾向性,于是,采购中心向采购单位发函指出,谈判文件技术方面要求有缺陷、有指定品牌嫌疑、对投标商资质要求过高。 

  罗湖区城管局负责此项目的相关人士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介绍:“技术参数是由区科技局的专家根据罗湖区的实际情况设置的。做好方案后,还报到深圳市城管局,为了此项目能顺利完成,市城管局专门成立了一个‘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技术开发与资源共享组’,他们也认同我们的方案。”

  采购单位对采购中心没让用户和区科技局专家参加谈判文件论证一事,表示不能理解。他们认为,在不了解整个项目背景以及罗湖区这个平台的具体情况下,专家做出的判断难免偏颇。据采购单位相关人士介绍,专家就是对谈判文件中的一些图例有想法,其实各个区之间的平台不一样,图例当然会有所差别。如果相互之间能事先沟通,可能就不会出现“有倾向性”的结论了。

  基于以上原因,6月2日,采购单位复函采购中心,说明需求没有发生改变。

  那么供应商又是怎样看待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的呢?一家投标商称,此项目属于比较新的技术和设备,至少具有60%以上的产品技术具有先进性但不是惟一性。

  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据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相关人士介绍,“谈判时间推迟”得到了区政府的同意。

  此项目从6月1日发出“项目推迟”的公告后,到记者截稿时间,一直处于延期阶段。项目到底何时重新招标?采购中心的答复是:“要等区政府和采购单位的通知。”

  采购单位明确表达了希望尽快重新招标的要求。据了解,6月12日,采购单位曾给采购中心发函,要求协商解决采购需求的问题,尽快招标。但采购中心并无回复。显然区政府的通知是问题的关键。

  罗湖区副区长倪泽望在采访中指出,700万元是一个很大的项目,区政府十分重视,开过多次会议进行研究。采购单位相关人士也介绍,6月1日,在做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这个决定之前,区政府确实开过会议,但具体内容不详。对项目的搁浅,倪泽望并不担忧,他说会想办法,或者是申请延期。

  此项目6月28日要交付使用,不能如期完成采购,责任由谁来负?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不知道。”

  项目的搁浅同时引起了投标企业的关注。
 
  有企业反映,更改技术参数竟然由区领导召开常委会议来决定,令人费解!

  对于有企业传言,“金证”曾声称自己有政府领导帮忙,金证公司总经理杜宣说:“无稽之谈,我都不知道现任区政府领导是谁。”

  另据参与投标的企业称,金证公司经过这段时间的积极活动,已经取得厂家授权,应该会参加此项目的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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