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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车辆定点保险公开招标

作者:雷伶俐   发布于:2010-06-08 09:09: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公开招标保公平 精细评审求质优

投票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后,参与公开唱标。 摄影/葛胜征

  5月31日10时,北京国谊宾馆8层会议室里投标供应商们济济一堂,这是一年一度的中央国家机关京内、京外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现场。

  与去年不一样的是,今年的定点保险采购项目采用了公开招标而非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性,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后,留下来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采购二处组织进行公开唱标。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看到,开标现场共有8家投标供应商,除了去年顺利入围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和中国华泰财产保险四家供应商外,还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中国永安财产保险和中国阳光财产保险,越来越多的供应商开始将目光投向出险率低的优质政府用户。

  京内中标供应商增至6家

  吸引众多投标供应商前往的原因,除了采购规模外,还有国采中心进一步扩大中标供应商范围这一重要变化。

  今年的中标供应商数量在去年京内4家、京外3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共分为2个包项,第一包京内拟招6家,第二包京外拟招4家。早在2005年国采中心第一次进行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招标时,只有人民财产保险和太平洋财产保险2家供应商中标。

  国采中心采购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加中标供应商一方面是为了实现定点供应商之间的充分竞争;另一方面,也是顺应我国保险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趋势。

  据了解,实行定点保险之初的政府采购车险市场竞争极不充分,人保财险和太平洋财险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和网点分布,许多保险公司都不能满足分布广泛的中央国家机关京外单位的车辆保险需求。而如今情况已有所不同,据保监会统计,2008年具备承担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已有43家,相对于2006年的26家已增长了65%。43家公司中综合实力排名前7位的公司,其网点分布都能覆盖到全国2/3以上的省市,这为扩大京外定点保险公司的数量奠定了竞争基础。让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促进了车险行业的有序竞争,有利于投保单位获得更完善的车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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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

  针对定点保险这种先买单后享受服务的特殊商品,确保服务质量是国采中心一直致力于改进和完善的课题。

  在去年尝试过竞争性谈判中使用“权重系数法”来约束服务条款后,今年,国采中心再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只是这一次服务条款被细化的同时,服务部分的评分被严格标准化,评标专家在打分的过程中每一条都有详细的依据。例如,在理赔服务方面,投标人所提的理赔服务优惠条件总分可得20分,评标文件将这20分细化为7个得分情况,并依据优惠程度的不同制定了评分标准和依据,而其他服务也被细化到7项得分项目,同时组织机构及管理水平都被列入服务部分进行评分。

  在保监会的严格管控下,我国保险行业的价格非常透明,并且优惠幅度被严格限制。因此,在各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趋同的情况下,本次评分标准中价格部分只占10分的分值,而服务部分占据了50分的分值,对于能否中标起到关键性作用。

  此外,投标人资质业绩也占了40分的重要分值,为保障偏远地区能够及时享受到服务,供应商服务网点的数量和分布成为该评分项目关注的重点。各供应商的具体销售业绩也是评分环节中的重要依据。

  公示各地自律公约

  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国采中心采购二处的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一个注意事项,即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有“行业自律公约”的地方和相关条款要求。

  这是保险行业独有的特点。2006年6月1日,为了防止车险市场的恶性竞争,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今后保险公司在销售车险产品时,价格最低不能低于七折,30%的最高优惠率从此成为国采中心定点保险的常规优惠。

  但与此同时,各地保监会也会根据当地情况对保险公司的优惠幅度甚至服务细节进行再次约束,有些地方将最低优惠幅度限制在10%,而有的地方限制在20%。这主导致中央国家机关京外单位的实际采购出现困难,大家都不知道应该按照国采中心中标价格30%的优惠率进行采购还是按照当地的自律公约要求的价格优惠率进行采购。

  国采中心采购二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将这一条明确要求列入招标文件中,希望将各地对价格和服务有不同要求的条款收集起来并在网上公示,一方面是向各地采购单位征询意见,另一方面也避免采购人因不知情而影响采购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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