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规范政采工作上“双保险”
政府采购是国有资产的入口,内部审计是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操作的监督手段
“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一定要发挥好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的作用,用这两大职能来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管理。”提起政府采购,中央统战部办公厅审计处处长刘亚兰如是说。
办公厅审计处(以下简称“审计处”)作为中央统战部负责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部门,长期以来为保障机关以及下设事业单位有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做了大量细致而重要的工作。
“审计处原来的名称是国有资产管理与审计处,现在虽然名称简化了,但基本职能并未改变。”刘亚兰表示,“政府采购是国有资产的入口,内部审计是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操作的监督手段,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处主抓政府采购,是为了加强系统内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发挥内审和资产管理的作用,避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违规行为。”
内审成为有效监督
了解刘亚兰的人都知道,在对待日常的内审工作方面,她是一个极为认真的人。
“审计过程中,一定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提出问题。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支出超范围、超标准等问题,加强跟踪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刘亚兰说。
“严格控制开支标准,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建立健全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是审计处一直奉行的工作标准。在这样的内审工作环境下,政府采购的审计工作也非常细致严密,充分发挥了内部监督的作用。
据刘亚兰介绍,2009年9月,某下属事业单位的基建工程及信息工程未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进行采购,审计处在得知有关情况之后,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在领导的支持下与该单位进行了沟通,最终,该单位委托中直采购中心重新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了招标,问题因此得到了及时纠正和解决。
资产管理助力规范采购
当前,电子化手段已经运用到各行各业中。早在2009年财政部下发《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之前,中央统战部便作为财政部的国有资产信息系统试点单位,开始着手有关建设工作。《通知》实施后,统战部又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会议,并开展了与各局室针对资产的核实工作,将试点阶段上报的国有资产进行核查,确保各局室国有资产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刚刚过去的4月1日是《中央统战部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两年的日子。审计处调研员史永建在审计处工作多年,他以亲身经历道出了自《办法》实施以来的变化:“这项制度实施之后,确实规范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不仅如此,《办法》从资产的配置、资产使用、资产评估及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等多方面进行的规定,也从侧面严格了政府采购行为。”
刘亚兰也表示,《办法》实施的两年,效果是明显的,各单位基本都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普查”凸显责任感
刘亚兰表示,审计处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除了承担日常资产购置、调配等管理工作外,还对已经采购的项目实施“普查”,以了解用户单位的看法,解决因售后服务期超出而不能解决的问题。
史永建介绍说,中央统战部目前使用的办公楼是2007年建成的。新楼建成后,在审计处的协调下采购了大约400~500套办公家具。“项目采购一年后,也就是售后服务期过后,我们对全单位的办公家具进行了普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家具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
学习与宣传很重要
在采访过程中,刘亚兰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依法采购的意识非常重要。”为此,中央统战部今后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学习,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保障信息畅通。
“要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各采购单位对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动性,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上下联动机制。只有这样,工作才更容易推动和开展。”刘亚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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