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拟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0-04-06 09:39: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2010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对今年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部署。
“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加大计划执行力度、完善协议供货制度、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在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以上4点作为重要内容在第一部分被强调。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将从2010年开始严抓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执行,着力强化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衔接,并规定达到一定金额的项目不再实行协议供货,而是由各省级国税局报国家税务总局归集后实施批量集中招标采购。国税总局力争在以此举提高采购计划性的同时提高采购集中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
从今年开始试行批量采购
在去年下半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9]101号文件)以及今年年初财政部进行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编报改革部署中,都对中央单位的批量集中采购提出了要求。对于采购单位每月计划累计采购台式计算机50万元、打印机30万元、网络设备120万元以上的,不再由采购单位直接执行协议供货,而改为集中编报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实行打包统一招标。
国家税务局系统为积极贯彻财政部的要求,对批量集中采购进行实践,在工作要点中要求全系统从2010年开始适当调整协议供货范围、方法,对于达到国家规定采购金额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设备试行报国家税务总局进行项目归集、集中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赵兴玉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由于今年是对批量集中采购进行尝试的第一年,而国家税务局系统又拥有一些异于其他中央单位的特点,比如预算层级多、下属采购单位多等,对于究竟如何进行项目集中、怎样打包采购效果更好还在探索之中。目前,他们的首要任务是对各级国税局上报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统计,计算出每月全系统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设备的采购总量。“摸清各级国税局对这3类产品的需求情况,以便于下一步实施方案的具体制定。”赵兴玉说。
不得下放采购权限
虽然国家税务局系统拥有4级预算部门、4000多个预算单位,但是自从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集中采购中心以来,就明确了全系统的采购层级为总局、省局两级架构。市、县两级国税局的采购需求统一归集到省级国税局进行集中采购。
在今年的工作要点中,国家税务总局再次明确要坚持这种采购模式,不得越权下放集中采购权限。赵兴玉说:“虽然有个别采购量比较大的省级国税局反映,承担3级预算部门的采购量任务比较重,但是我们仍然坚持两级架构不放松。因为只有保证政府采购的集中度,才能发挥规模优势,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从而实现国家的政策要求。”
不仅如此,国家税务局系统要求各省级国税局对分散采购也要进行集中规范,不仅保证目录内、限额以上的“大项目”操作规范,其余的“小项目”也不能出问题,以维护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一贯的良好口碑和形象。
重点项目要落实好政策功能
在国税系统2010年的政府采购项目规划中,“金税三期”工程项目、“金税运行维护”项目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等都在列。国家税务总局在工作要点中要求各单位集中精力做好系统内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完善业务、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严格落实项目督办制度,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采购任务,保证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还要求各级国税局严格执行优先、强制采购政策,在采购时充分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因素,在评审时合理分配相关分值的权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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