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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为农民养老埋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6-30 09:04: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这种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包含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这意味着,中央财政首次对农民的养老承担责任。
  
  本次养老保险确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均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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