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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好

作者:孙立群   发布于:2008-09-02 09:05: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日前,陕西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士对记者说。
  
  陕西的专项检查工作,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工作重点展开。而目前,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全省整体转入整改提高阶段。
  
  领导重视 周密部署
  
  为了做好专项检查工作,陕西省级成立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省政府秘书长秦正担任组长,省监察厅副厅长岳崇、省审计厅副厅长徐宗一、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新泉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张洪斌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安排部署陕西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陕西省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中省有关文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对专项检查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在职责划分上,财政(财务)部门主要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相关政策进行指导,通过查阅采购审批表、采购文件等资料,检查单位的采购行为是否规范;监察部门主要从源头治理、预防腐败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进行检查;审计部门主要是从资金使用、会计账务上来进行指导和检查。
  
  重点突出 全面落实

  
  针对专项检查工作特点,陕西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重点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阶段是搞好第二至第四阶段工作的基础。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自查内容:一是检查是否严格遵照每个年度的《政府采购目录》,对应该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做到“应采尽采”,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在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中,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追加预算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实施;三是在采购方式选择上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实施,是否对改变采购方式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四是对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有没有专门的情况说明;五是从事具体政府采购业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方面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各市区、各单位能够按要求及时出具自查自纠报告,积极上报汇总光盘报表。据统计,陕西省共发放11000张报表光盘,绝大多数市区、单位上报了自查自纠报表,少数市区和单位正在抓紧统计汇总。
  
  方法灵活 形式多样
  
  由于陕西省执行政府采购情况比较复杂,在开展重点检查工作中针对不同的情况,检查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对经常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单位,主要从制度建设、工作程序、档案管理、支出明细账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执行政府采购较差的单位或市区,主要是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
  
  具体做法是:在与被查地市和单位座谈时,要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必须全部参加,在听取完汇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对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和希望。一是要高度重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二是要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三是要把政府采购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领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健康快速发展。四是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五是要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采购、依法理财意识。六是要搞好5方面的结合:即把专项检查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相结合,针对薄弱环节,认真发现问题,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迎难而上,重点解决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的突出矛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机关结合起来;与建立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其他业务工作结合起来。
  
  这种灵活多样的检查形式和工作步骤,强调了工作重点,发现了存在问题,指明了改进方向,特别是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作用,引起了被检查单位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分管领导,在思想认识上有明显提高,纷纷表态一定要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教育,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纠正错误观念,扎实搞好专项检查工作,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据统计,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陕西省共发现有上亿元的采购项目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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