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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作者:程歆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转发省整规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福建将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
  
  整合企业信用信息
  
  福建省将健全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整合企业(包括企业法人、中介机构、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
  
  同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必须依法披露,并在监管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逐步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广泛利用征信机构的征信调查、信息征集、资信评级、催收欠款、咨询培训和研究报告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满足银行贷款条件。
  
  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福建省还将完善和实施福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推进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
  
  据了解,福建省将进一步推进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逐步整合各相关部门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提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扩大个人信用体系的覆盖面,实现依法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评估、披露、奖惩体系。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将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简化手续、优惠待遇。
  
  建立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福建省将扩大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覆盖面,继续推进经济鉴证类和律师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同时要将劳动服务、婚姻、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也列入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范围。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健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信用度。
  
  此外,福建省将尽快出台福建信用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准入、管理、奖惩、退出机制。对不遵守行业规则、自身不讲信用的信用服务机构,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损失的,要清退出信用服务行业,并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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