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平谷:依法行政 规范采购程序

作者:孙国印 发布于:2008-07-03 09:03: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北京市平谷区政府采购按照财政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总体要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定程序、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使平谷区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随着《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此,平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围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财政部18~20号部长令以及市局下发的各种政府采购文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各项法律及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要求和上级文件规定办理每个政府采购事项。通过学习相关政策及工作摸索,平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逐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减少了没有资金来源立项或虽经过立项但项目单位已先期组织实施等问题的发生,促使该区政府采购各个环节顺畅完成。同时,政府采购办公室认真学习《北京市200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结合平谷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平谷区200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已下发到全区各预算单位,使平谷区2005年政府采购项目的确立有了严格依据。
  
  加大宣传 充分沟通
  
  利用监管政府采购项目运作的机会,平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积极向各级领导、项目单位、集中采购机构、中介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标专家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介绍平谷区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让更多的单位理解政府采购的工作。并主动与财政各主管业务科室加强沟通,了解项目的来龙去脉,督促各个科室及项目单位及时立项,协调各个项目资金支付事宜,及时协调完成项目资金对账及节约资金清退事宜,联系重点科室及项目单位,运作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全区合力,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确保市局下达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
  
  另外,平谷区尽量将由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与相关部门共同管理,根据资金额度,确立工程项目的监管主体,使工程项目在不改变现行招投标制度的情况下得以正常运作。如:积极与市政管委协商,将2004年人大提案的市政工程全部通过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实施采购;积极与发改委、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在不改变现有招标模式的基础上,采购办参与全过程监管,并将融资建设项目和财政出资的房屋类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