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节支率源于好制度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08-06-20 09:36: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年,广东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预算9.1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35亿元,节约资金1.8亿元,节约率达19.7%,比2006年的实际采购金额5.8亿元增长了26.7%。
广东国税局财务处副处长 陈小松
制度健全、流程规范是依法采购的根本所在,是采购工作扩大范围、上规模、增绩效的重要保证。广东省国税局在多方调研,多次座谈的基础上,以《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蓝本,参考兄弟省市做法,结合广东实际,重新修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制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明确了政府采购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结合实际划分详细的政府采购对象和范围,确定了部门集中采购的限额和审批权限,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
省局党组还多次以不同形式召开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把采购工作做好、做实。同时,为严格执行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严格和规范付款审核,加快政府采购付款效率,省局机关还制定了《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审核流程及相关指引》和《政府采购资料管理办法》,明确了付款所需资料和审核流程、规范了采购资料的归档管理,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
各市、县(区)局也根据总局及省局的相关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如广州市国税局制定了《广州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梅州市国税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对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做了更加具体的明确规定,确保了广东省国税系统基层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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