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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确定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方案

作者:孙刚 发布于:2010-12-10 09:09:29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昨天(12月9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上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原则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已经制订了本市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方案,不久将发布招标公告,全面规范实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配送,有效降低基本药物价格。

  据介绍,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进展和初步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体现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不够规范,采购价格没有有效合理降低等。在上海,由于尚未实行基本药物单独集中招标采购,致使某些基本药物的价格较高,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和市民患者的受益程度。

  根据 《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卫生部门目前已经制订了本市的基本药物采购方案。主要包括对实施该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本市增补品种),实行以全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和供应。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海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取量价挂钩的方法。即对某种基本药物,从多家参加招标企业中选择质量保证、价格合理、供应充足的一家企业,全部由其生产,单独议价,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另据介绍,上海的基本药物目录已经确定,在全国基本药物目录的307种药物基础上,增加了符合上海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用药习惯的381种基本药物,总共688种药物,在全国各地方基本药物目录中种类居首。今后,上海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将限定在基本药物目录内,执行不加价的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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