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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推专家在线培训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0-12-21 09:02: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地市采风(一)

  编者按 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以来,江苏省的政府采购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该省不仅省级政府采购工作亮点频现,地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也是亮点纷呈。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监管部门行之有效的监督和积极推动。因此,随着江苏省政府采购在全国影响力的日益提高,江苏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也受到了不少业界同行的追捧。为了方便业界同行间交流借鉴,本报记者特对江苏地市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的亮点进行采访梳理,与同行分享。

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赵群力
 
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赵群力

  “为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的效果和效率,切实提高专家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拟定了《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线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根据这个办法,所有评审专家都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网上培训和网上考试。作为配套措施,后续还会开发南京地区政府采购专家在线培训和考试系统。”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赵群力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

  网上培训和网上考试具有方便、灵活、高效的特点,专家可以自主选择培训的时间,这样不仅可以极大地提高培训效率,而且还能保证培训效果。

  据了解,近年来,南京市财政局在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专家库建设方面已经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保证政府采购评审质量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严格审核 分门别类进行管理

  在专家征集过程中,南京市财政局除了采取公开征集、广泛动员、充分整合资源等措施外,还建立了专家推荐制度。为了确保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南京市财政局在专家资料审核环节,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审核办法,对报送资料的专家进行分类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纳入专家库;对需要补充资料的,联系相关当事人补充资料;在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数较多的品目中,如计算机类等项目,严格按照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保证专家的质量;对专家人数较少的“冷门”品目,如物业管理类、办公家具类,则适当放宽工作年限的要求,注重专家的实际工作水平。

  “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大,对不同专业的专家要求越来越高,对我们建专家库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赵群力说,“我们根据评审工作要求不断细化专家库品目分类。目前,南京市专家品目已经细化为123类,每一名评审专家都被归到了与其专业相对应的品目中,保证了政府采购活动在开标前能抽到与项目专业相符的评审专家。”

  建立评审情况适时反馈机制

  从2004年起,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逐步建立了专家评审情况反馈机制,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据赵群力介绍,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每一次采购活动都对专家在评审活动中的情况进行记录”,对专家出勤情况、评审纪律遵守情况、评审项目的熟悉程度等进行考核并及时反馈。“我们把反馈信息作为对专家检验复审的依据。对符合条件并反馈较好的专家予以续聘,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将不予续聘。”赵群力说。

  2010年,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南京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进行了清理,对存在不同问题的专家作出相应处理:取消41名“问题”专家和144名经常联系不上的专家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同时还暂时停止了没时间参加政府采购培训的163名专家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聘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相结合

  针对部分专家对依法采购认识不深或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方面的专业知识不够熟悉的情况,为增强专家的法律意识和对政府采购知识的了解,确保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公正性,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从2005年开始,一直坚持对已聘专家进行定期培训和对新增专家进行聘前培训。“通过这几年来的滚动培训,既强化了专家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又提高了专家的素质和水平,效果不错。”赵群力如是说。

  “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是保证评审专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政府采购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赵群力透露,“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专家管理,不断提高评审水平,把补充征集和动态管理作为长期性的重点任务,实现专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从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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