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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严把五关打造阳光采购

作者:王福才 发布于:2010-12-21 10:46: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五种措施加强政府采购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力度。

  一是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坚持做到公告发布及时、招标文件制作规范、招标会场严谨有序、中标结果公正合理、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事后验收严格认真、档案资料完善易查。

  二是严把监督关。所有招标项目主动接受市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现场监督,对采购金额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招标项目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列席招标会议,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把评审关。一方面,不断扩大中卫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将具备专家条件的人员及时吸收进来,培训合格后方能参与评定标,另一方面,对所有招标项目坚持在开标前30分钟由监督部门随机抽取评委,不仅有效地解决了专家数量少、专家不专等问题,而且使招标活动更加公正、合理。

  四是严把审验关。对所有招标项目都邀请中卫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审查投标企业资质,对招标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五是严把验收关。实行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中心“把数量”、评标专家“把质量”的分工负责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现场退货,第二次交货仍不合格的,中止合同并记入供应商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准进入中卫市政府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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