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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作者:田豆豆 发布于:2010-11-17 09:50:34 来源:人民日报

  “湖北多数地方社区干部工资达不到当地城镇平均工资水平。”11月16日下午,湖北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在咸宁市召开的全省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说。他表示,湖北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力争3到5年内使每个社区都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活动场所,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社区干部最低工资标准。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民转为市民;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迅速发展,大量“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些都给社区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统计,目前湖北省有1070个社区无办公活动场所,共有由农村转型而来的“小城镇社区”1107个,其中“村改居”社区546个,“村居合一”社区300个,这类社区基本保留着原行政村的体制和工作运行方式,尚未完全向城市社区转轨。

  因此,湖北省提出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别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每100户配套2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而且,凡新建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均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配备电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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