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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明水“阳光采购”两年节资190万

作者:李百合 发布于:2010-11-17 09:10:05 来源:东北网--绥化日报

  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加强对大宗物品采购的风险防控,明水县自2009年实行政府采购“管、采、监”三位一体机制以来,累计采购项目26大项,比未实行政府采购时节约资金190万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这个县制定和印发了《明水县政府采购目录》和《明水县政府采管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具体规划政府采购和采购的限额标准,编制和监督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审核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确定采购方式,采购合同备案管理,支付采购资金,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在突出招标采购方式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采购单位的实际需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采购组织形式,确保采购方式的灵活多样和规范透明。财政、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建立了政府采购监管的定期工作联系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委托单位人员、采购供应商等参与政府采购监督,实现采购预算和计划、合同的签订、执行、质疑、投拆情况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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