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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中采购新目录出炉 工程类大调整

作者:杜子越 发布于:2010-11-16 10:08: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保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的连续性,2011年~2012年的目录及标准在前两年执行目录的基础上,对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作了一些调整,强调了《目录》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安徽省采购处”)处长宋宝泉说。

  安徽省本次新出台的目录,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共48类产品纳入其中。与去年相比,货物类项目基本稳定,服务类项目略有增加,变化最大的就是工程类项目。

  “工程类项目进一步细化,是为了避免以目录无明确规定为借口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这样更利于规范管理,也是为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法规范化管理而进行的前期探索。”宋宝泉表示。

  细化工程类项目范围

  建筑物、土木工程施工、安装服务、室内外装修、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这些都是《目录》中工程类品目的具体细化。与之前相比,《目录》在工程类项目范围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安装服务首次出现,《目录》明确规定单项采购满50万元的须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安装服务包括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管道施工、暖通及空调安装等。而室内外装修也被单独列举出来,并规定单项采购满50万元的须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室内外装修的范围被明确为玻璃、木工、五金件安装,粉刷、贴砖纸等。

  工程采购与新规挂钩

  “今年年初,我们已下发相关文件,规定无论是全部使用还是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都要按照政府采购的规范进行操作。”宋宝泉说,“此次《目录》中对工程类项目的调整也是我们对年初规定的考核。”

  近几年,安徽省各地都开展了大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为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安徽省将财政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于今年年初出台了《安徽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都要按照政府采购的规范进行操作。《目录》中将工程类采购进一步进行细化,与《安徽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遥相呼应,为规范工程类政府采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当前工程类采购管理混乱的局势下,只能先从项目分类入手。按照项目分类,再细化出多个方面,越细化越容易掌握。”宋宝泉坦言。

  全面体现应采尽采

  会议服务也是首次被纳入《目录》当中的。《目录》进一步规范了会议服务的采购,加快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步伐,促进了公共资源配置优化。除此之外,在服务类采购方面,《目录》也有多项创新。会计审计和簿记、建筑设计、工程监理、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等都是《目录》中新增的品目。

  今年年初安徽省财政厅下发的《2010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服务类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将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利用社会服务或中介服务等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安徽省集采目录对比表

2011~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摘录)

工程类
建筑物、土木工程施工
单项采购满50万元的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项目
安装服务新增项目
单项采购满50万元的
包括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管道施工、暖通及空调安装等
室内外装修
单项采购满50万元的
包括玻璃、木工、五金件安装,粉刷、贴砖纸等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单项采购满20万元的
 

2009~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摘录)

工程类
建筑物和构筑物
单项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装饰、折除、修缮等工程项目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单项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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