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嘉兴等地积极落实集采机构考核整改意见
作者:张旭东 发布于:2010-11-10 09:53:46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今年9月,浙江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对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表彰,并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要求各集中采购机构落实整改措施报同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并抄送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
通知下发后,各集中采购机构十分重视,纷纷采取各种方式,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程序。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三个县级集采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题研讨交流,重点围绕省考核组提出的意见,采取“逐个剖析、逐一交流、逐项定策”的办法,共同研讨商量解决办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考核中发现的复核制度不健全、谈判记录不全面等问题和不足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文件下发各科室。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向领导汇报考核情况并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通过整改,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内部管理制度、采购工作程序、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方向。
据悉,省财政厅等部门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部分集中采购机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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