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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强泥石流灾后重建政府采购管理

作者:记者 王巍 发布于:2010-09-27 09:53: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甘肃省舟曲县抢险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实施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甘肃省财政厅牵头出台。

  《办法》要求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甘肃省直有关部门、舟曲县政府在研究确定舟曲县抢险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实施项目及其建设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等工作,深入贯彻9月3日甘肃省委召开的全省抗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安排部署领导干部大会精神。

  《办法》再次强调,在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中,甘肃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循甘肃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日前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甘肃省境内泥石流救灾政府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

  《办法》还特别强调了灾后重建工作纪律,布置了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要求监察机关要对实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转移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项目管理部门要对实施项目的确定、招标投标、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实行全面的督查和指导;审计机关要对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查处滞拨、截留实施项目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弄虚作假等问题,促进实施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有效监管、规范使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才老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甘南州同时要求舟曲县所有抗灾救灾工作都接受甘肃省统一部署,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等单位下发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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