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疆全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签倡议书

作者:通讯员 李喜洲 发布于:2010-09-20 10:43: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新疆自治区全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座谈会现场
 
新疆自治区全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座谈会现场

  为加强自治区本级与各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和交流,构建集中采购机构相互学习、互动合作的平台,9月13日~14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全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全疆15个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及部分财政局主管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局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到自治区纪检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采购中心等单位的领导和政府采购行风评议监督员参加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卢蜀江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共同探讨了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分析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改革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条件,围绕如何推进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交流与探讨,进一步研究深化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会上,卢蜀江发表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主渠道作用,推进我区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重要讲话,科学地分析了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存在问题和有利因素,并就集中采购机构建设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解决的思路、方法、手段同与会人员交换了意见。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在大会发言和座谈交流时除了介绍自身工作特点,还就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比如,标书规范、专家资源、业务培训以及加强区域联动协议供货衔接等问题。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就实务操作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上,全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还就阳光采购、和谐采购、杜绝商业贿赂进行了联名倡议和庄严承诺,并在《“阳光采购”倡议书》上签字,就“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做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优先采购国内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严格执行采购预算,认真按照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实施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做到所有应公开的采购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等7项内容作出了书面承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