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购办走访五省市 展开三次调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部,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再加上面积较大,给相关政策、信息的传达带来一定难度。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采购办”)的努力之下,全自治区的政府采购工作紧跟财政部工作要点指示精神,与全国其他地区同发展、共进步。
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出台适用性较强的政策之外,他们十分注重工作调研,积极走出去,到东南沿海或者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较快的地区学习、研究,把先进的工作经验、领先的技术手段带回来。
与此同时,他们在发布新政策之前,还极为重视广泛征求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争取各方对采购工作的最大理解。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采购办先后到北京、上海等五省市考察学习,同时针对多项工作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
3次调研确保决策切实可行
从春节过后到今年年中,自治区采购办进行了3次重要调研。有了这3次调研,新疆全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就拥有了更大的保障,同时,上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也有了顺利推行的基础。
第一次调研是在今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财政厅、国资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北京、上海等五省市就“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制度、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学习调研,了解了目前我国先进省市此方面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取得第一手资料,给自身工作提供了极大借鉴。
第二次调研也是在3月份,为做好全疆“2010~2011年度中小学免费教科书招标”工作,自治区采购办组织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教育厅、发改委、新闻出版局等相关单位就有关事宜进行了调研和协调。此举确保了备受社会关注的教科书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学校、家长等各方都给予了好评。
第三次调研是在5月26日,自治区采购办已确定要在全自治区推行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区域联动,他们在这一天组织调研、广泛征求了各地州(市)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了拟参加区域联动的地州(市)名单,为开展协议定点采购区域联动工作理清了思路,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1次座谈会解决3项重点问题
6月18日,自治区采购办组织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12家自治区本级采购人单位和26家协议采购供应商进行了一次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极为重要,因为它一次性解决了今年新疆政府采购工作的3个重要问题。
首先是制定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问题。自治区采购办就此广泛征集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旨在能够让“目录”和“标准”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畴的软件开发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限额单独提高到100万元,与此同时,分散采购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这次座谈会还对如何开展自治区本级电子化协议采购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就办公自动化产品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是否将办公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等问题广泛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征求建议,效果显着。
自治区采购办在这次座谈会的最后对充实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问题同与会代表一道进行了研究,代表们纷纷提出有益建议,为自治区采购办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丰富了思路和办法。
自治区采购办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员表示,采购人和供应商普遍对类似的座谈表示欢迎,自治区采购办也会坚持这种工作方法,为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更好更快的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