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作者:税文 发布于:2010-09-14 09:58: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落实好依法、依预算、依计划、依目录、依政策采购和“三个严格”的工作原则。要求全自治区国税系统严格目录约束、严格政策约束,对于政府采购法定程序,该有的环节一项也不能少,该走的步骤一个也不能省。该局大力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建设,探索标准化作业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规定梳理整合,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坚持信息公告和披露制度,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按时发布招标公告、披露采购结果。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等制度。
内蒙古国税局要求全系统各级单位把政府采购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国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研究、部署;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政府采购项目集体讨论、集体审议、集体决策的原则。要切实增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局意识,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将所担负的责任与税收事业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并以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政府采购工作成效。
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政府采购的重点环节进行及时的跟踪监控,充分发挥财务预算审核、项目使用部门验收、监察内审监督审计的职能。加强领导,注重监督,确保政府采购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内蒙古国税局将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政府采购工作形势和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调整变动等情况,认真抓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充分考虑受训人员的业务层次和接受能力,因人制宜,区别对待,实施差别化梯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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