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建筑工程推行“红名单”
作者:罗道胜 发布于:2010-08-30 10:10: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今年8月份起,江西省宁都县建筑工程政府采购实施“红名单”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对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造价完成施工、监理任务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列入“红名单”。列入“红名单”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在宁都招标投标网公示,在两年内参加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时直接入围参加投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江苏灌南政采助力农村改厕
下一篇:山东枣庄半年节支3954万元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