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经验:新理念探索采购监管新模式
编者按:《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各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实践操作都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安徽省作为最早进行政府采购改革的省份之一,其发展经验在全国具有代表性。《政府采购信息报》为了全面了解安徽省政府采购的发展,对其政府采购的发展特点进行深度报道,特别组成专题报道组,对安徽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调研采访。
安徽经验之电子化平台建设
工作量大,申报环节繁琐,一个采购项目要跑好几个处室的现象一直都是政府采购工作生活的真实写照。“忙”和“累”的问题要靠电子化、规范化来解决。
“早在1999年,省采购中心就启动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建设。”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向记者介绍,自2001年即开始电子化建设,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联合省采购中心首先开发了管理系统,实现了电子化办公。2009年又开始建设网站并于当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真正实现了所有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协议供货、专家抽取也在网上完成。姜毅表示,电子化建设的最大动因是随着采购量的逐年增加,完全手工操作费时费力,既无法满足采购人对采购效率的要求,又无法满足供应商对公开透明采购的要求,自身的工作量也大。
安徽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亮点一:“12345”系统建设架构
此项工作的最大亮点当属“12345”系统建设架构的确定。据记者了解,所谓“12345”系统即:一套系统、二个网络、三个一体化、四个平台、五个资源库。其中,一套系统,是指覆盖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二个网络,是指财政内网和财政外部互联网;三个一体化,是指省级系统上接财政部、下联全省各市县纵向信息管理一体化,财政内网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支付、资产管理一体化,体现电子政务的采购监管平台与体现电子商务的采购交易平台一体化;四个平台,是指监督管理平台、操作执行平台、公共资源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五个资源库,是指项目库、供应商库、商品价格库、采购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
“‘12345’系统的建设构架有一个逐步完善和蜕变的过程。”孙友三把全省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大平台比作一棵不断生长的大树,他认为:当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政府采购的监管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大量信息在这棵“大树”中流转和共享的时候,当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像枝干、树叶一般健康成长的时候,电子化政府采购所追求的“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目标就会有全新的突破和更高的提升;这棵大树的茁壮成长将对区域内或者更大范围内构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有着至关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安徽省电子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建设所体现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融合’以及具有生长理念的树形系统建设模式,应该说方向是对的。”孙友三说。
亮点二:内、外相融通的一体化系统
“我们建设的电子化政务采购监管交易平台,既不是单纯的电子政务、也不是单纯的电子商务,而是兼具两者功能特点的混合体系。”孙友三这样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该系统建设分为财政内网和财政互联外网两个部分。内网主要实现电子政务功能,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审批、资金支付审核等涉及财政资金管理职责要求;而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和实施等电子商务的功能则主要在外网上实现。由此可见,当统一的电子化管理交易系统投入使用之后,将会形成内、外部网络互补、互助的关系,共同促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的发展。
不难看出,这种模式的一个优点就是监管部门、供应商、专家等角色都有自己的权限,政府采购的不同角色都只能在事先确定的权限范围内看到与己相关的信息,比如供应商只能看到与其相关的招标信息,只能对相应的产品进行报价,只能看到自己的报价。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泄漏的概率,保证了信息的安全,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孙友三表示,政府采购公共资源系统是监管与交易的结合部,它实现了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功能。这个系统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信息聚集地和流程互通衔接的枢纽,它通过内部网络和外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网络的系统对接,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电子化平台,将会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从而推动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地运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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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经验之探索采购新模式
办公用品定点采 探索采购新模式
三次探索 新模式开先河
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模式的诞生并非一帆风顺。《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以往合肥市各市直机关采购人经常抱怨政府办公用品采购效率低下,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对此,合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从2008年年底开始探索一条高效的办公用品采购道路,并先后想出了三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划出一部分经费专门设立库存处,政府采购处根据需求进行大批量采购后,再分发到各机关单位,但这种模式不但要占用掉库存和管理成本,而且还要有一批专业的人员和物流系统进行配送,不仅没有节约成本,反而增加了操作与实施的难度。
第二种模式是:由财政局牵头,设立专门的办公用品超市,各单位采购时进行直接登记领取,但这种模式增加了采购人的采购运输成本,耗时又耗力,同时也容易滋生出其他的腐败行为。
第三种模式是:在大量吸纳采购人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2009年年初,合肥市政府采购处决定将市直单位日常办公用品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之内,并在2009年2月,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安徽百大合家福、锦江麦德龙、安徽省徽商红府三家定点供应商。按照要求,三家定点超市分别提供18%、6%、4。8%的优惠率,各市直机关单位所需产品必须从以上超市采购,然后统一结算享受价格优惠。
合肥市检察院的办公用品超市间内摆放着从三家超市采购回来的办公用品
细化流程 巧用“政采”发票
各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办公用品时,可以就近选择定点供应商门店进行采购,采购的价格按照门店市场的零售价为准,采购人在超市购买时,出具《政府采购客户信息卡》,通过刷卡,可以打印出印有“政府采购”字样的零售发票,采购单位财务人员在进行报销时,严格根据标有“政府采购”字样的发票进行报销、记录,最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根据市直单位所报统计数据与定点供应商核对后进行市国库集中支付。
据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客户信息卡》可以进行单位识别,登载单位采购记录,它还直接关系到单位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动态监控以及支出的透明度。因而不可以随意借用。
合肥市公安局后勤部副部长韦鸿燕对此深有感触:“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以往报销时各种发票都有,有的零售店甚至没有发票,进行财务报销时很难进行。实施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之后,只有出具“政府采购”字样的发票才予以报销,一种发票就可以解决全部问题了,大大堵塞了以往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详细】
安徽“家电销售回收”采购闯出新路
安徽省的家电销售与回收采购项目成为全国首例由集采机构操作的家电销售与回收的项目。它使得政府采购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展,并在国务院发布的《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翌日开标,安徽作为《方案》中新增的19个试点省市之一,为其他18省市进一步开展家电销售与回收采购发挥了强大的示范作用,大大弥补了其他地区在家电“以旧换新”招标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中的盲点,具备了超前的引导作用。
经验:未雨绸缪 前期充分论证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管立新对《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记者揭开了谜底:“早在该通知发布之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秉承应采尽采原则,将家电以旧换新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中,采购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通过参加各种会议了解需求,聘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对供应商进行集中培训等方式,在前期已完成大量的准备工作。”
6月4日,在《方案》出台仅一天之后,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入围企业采购项目”与“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入围企业采购项目”开标。管立新认为如此快的速度与前期的准备和专家论证是分不开的。他表示,“由于是首次针对销售与回收的流通类企业进行招标,在多方面都存在着空白,技术参数如何定?招标文件如何制作?供应商资质怎样设置才公平?供应商的参与积极性如何?能否保证此次招标成功?这些问题都需逐一分析。”
据悉,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今年年初便已经开始介入并研究家电下乡采购的相关政策与实施办法。相关负责人通过参加各种会议,了解需求,并聘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多次论证,前期工作的充裕准备为后期的顺利开标打好了基础。【详细】
9年18亿元 安徽走出政法专款政采新路子
从2001年到2009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深耕“政法专项资金”采购项目已9年,9年9次集中采购,规模由最初的年采购规模5000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9.27亿元;采购内容由较集中的办案车辆、办公设备等扩展到目前涉及政法系统1000余品种、150个分包。
2009年的最后几天,当人们都在欢度节日的时候,在安徽合肥,政府采购人上演了年度最重要的一场大戏--总规模9.2亿元的2009年“安徽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及全省政法网续建采购项目”开标。
“采购规模巨大,采购品种繁多,竞争激烈,招投标组织紧张而有序”,这是来自全国18个省市区的276家供应商的共同看法。
“整体规模庞大,需要协调的部门和层级覆盖广泛,采购需求多种多样”,这是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委政法委等需要协调和解决的一大难题。
“办理资金额最大、项目涵盖内容最广、技术最复杂的一个综合性项目,也是多处室联合办理的第一个项目”,这是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迎来的一次巨大的考验。
2010年1月12日,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所有分包采购项目全部顺利完成,实现节支率16%。据悉,采购的装备将在2010年2月底前基本配备到位,政法部门的网络设备规划也将如期实现,安徽省政法系统信息化更加完善,资源进一步共享。【详细】
安徽经验之监管机制
政采“三权”分离 完善监管机制
“三权”分离 规范监管职能
据了解,淮南市实现了政府采购“三权”分离机制:采购人有采购项目的使用权,没有采购权和采购资金支付权;集中采购机构有采购项目的采购权,没有使用权和资金支付权;财政部门有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权,没有采购权和使用权。
除此之外,在招标活动中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现场监督,重大招标项目聘请公证处现场公证,也是淮南市多年来一直坚持阳光采购的一条原则。
“坚持阳光操作,及时通过互联网公布采购信息,确保政府采购竞争的充分性。一直都是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注重发挥专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作用,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统一条件、分级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也是我市政采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沈维玲说。
来自淮南市相关部门的20余位代表参加了《政府采购信息报》专题报道组的研工作会议并畅所欲言。 摄影/王新燕
搭建电子化采购平台
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是按照省财政厅的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模式,其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请、批复系统”模块进行采购计划的申报,实行网上采购。除此之外,淮南市还自行开发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实行网上采购。
据记者了解,2004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设置地级市分网的情况下,淮南市委托信息中心开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披露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更为重要的是实现了具体采购项目进行网上采购的设想。”淮南市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对办公设备、汽车等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正式实施网上采购。
2009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网上采购项目168项、成交金额2030。26万元,占中心整个采购规模的三分之一。
另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电子化也是淮南市电子化工作平台的又一大亮点。据记者了解,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专户支付为辅,对不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给供应商;政府采购专户账务处理则通过接入国库科“志诚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独立设置政府采购专户核算账号,实行电子化记账。“此举最大的特点就是实现了资源共享,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及充分竞争。”沈维玲说。
规范采购预算编制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努力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淮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积极配合局预算编制办公室,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通知》,为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们将在近期对目前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作进一步的梳理和完善;同时,我们还将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作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在执行工作层面上的衔接,争取在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共同破解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难题。”沈维玲介绍。【详细】
安徽经验之政采人风采
宋宝泉:政府采购,有为才有位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种声音,认为政府采购只是财政支出的一个小环节,政府采购处是边缘化的处室,但我觉得这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了解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那么,作为亲历政府采购改革,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政府采购人,应如何认识这项工作?宋宝泉认为,政府采购人要树立三大理念:政府采购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改革是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惟有如此,政府采购人才能将工作做好,才能正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府采购工作才能有为、有位。”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宋宝泉
注重宣传 开创政采新局面
宋宝泉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对安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提出了政府采购宣传工作的“五多”和“五讲清楚”。
一是多宣传《政府采购法》,讲清楚法规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的程序,让大家了解、认可并支持政府采购,营造出和谐的采购氛围。
二是多向社会各界宣传政府采购的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使得关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方人士,能正确认识到政府采购的监管主体是财政部门,执行主体是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并明确政府采购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多向单位领导和同事宣传政府采购工作,讲清楚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是要弱化领导决策,反而能让领导从复杂的关系网、人情网中解脱出来,是对领导工作的支持。
四是多向采购人、供应商宣传政府采购的运作方法,讲清楚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评审小组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是多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宣传政府采购制度,讲清楚政府采购改革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改革,这项改革需要各方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需要争得省直各部门和单位理解乃至全社会的认同。
“只有重视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借助媒体的力量,围绕‘阳光、高效、共赢’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采购理念,才能开创政府采购发展的新局面。”【详细】
实物配发 成效明显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然
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政法部门的经费投入,对补助政法部门的办案、装备、维修经费实施项目管理,要求对装备实行省级集中采购,以实物形式下发各地。2001年起,安徽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并结合本省实际对政法部门的装备实行全省统一规划、集中采购,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和装备质量,也使基层政法部门装备有了较大的改善。安徽省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和基层政法部门的好评,安徽省的专款管理工作连续多年受到财政部的表彰奖励。
今后,安徽省财政在做好本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的同时,将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继续通过向市县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度增加对经济困难县(市、区)政法机关的补助,重点向经济困难或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倾斜,有效满足政法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
安徽省委政法委秘书长 郑宏
满足需求 有赖于各方
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市县及基层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对于确保安徽省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公正司法、有效惩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法部门装备的配备,采购需求多种多样,使用单位覆盖各级机构且品目繁多。正是因为如此,我感谢多年以来给予支持和参与本项目的采购组织者和优秀供应商,希望你们今后继续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多年以来,安徽省政法部门借由政府集中采购装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和装备质量,也节约了财政资金,更让基层政法部门装备有了较大的改善,采购的装备也深受各单位好评。
相互成就 实现共赢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姜毅
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要想做好项目,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采购单位的支持和认可。作为一项新事物,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也是如此。安徽省政法专项资金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各级领导给予的理解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采购单位的积极沟通合作,同时也离不开政府采购这项富有生命力和优越性的好制度。
在9年的专项资金采购过程中,我们发现集中采购机构应该学会和采购单位相互成就,集采机构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采购单位采购到物有所值、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同样,采购单位在真正理解了这项制度之后,也能够借此满足自身的工作需要,实现配备标准化等良好的实际效果。
用实际效果赢得肯定,从而成就采购单位。只有这样,政府采购才能够发展得越来越快,影响力也才能越来越大,集中采购机构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价值。
安徽经验之“数”说安徽政采
350.6亿元
2009年,安徽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350.6亿元。推动政府采购规模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工作。2009年,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合理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措施,将民生工程、中小学免费教科书、新农村建设、农机具、良种等国计民生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二是扩大服务类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省级和部分市县将小汽车维修、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利用社会服务或中介服务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三是规范公共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全省工程类政府采购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214.4亿元
2009年,安徽省全省实际完成工程类政府采购金额214.4亿元,工程类政府采购规模占全省政府采购总规模的61.2%。作为政府采购的薄弱环节,工程类采购的规模在许多地方都处于停滞不前或增长缓慢的状态。2009年,安徽省政府采购规模中占据多半部分的工程采购规模,不仅突破了以货物为采购主体的结构,也彰显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未来发展前景。2009年,安徽全省11个市的工程采购规模超亿元。
117.4亿元
2009年,安徽全省实际完成货物类政府采购金额117.4亿元。作为传统的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政府采购一直占据政府采购的主体地位。而2009年安徽省货物类政府采购规模仅占总体规模的33%。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占比例的下降,说明政府采购的领域在不断拓展,工程采购和服务类采购的规模在不断扩大。
18.8亿元
2009年,安徽全省实际完成服务类政府采购金额18.8亿元。在服务类项目采购上,安徽省积极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圆满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大修及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项目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确定、存款银行确定等项目采购。2009年还创新性地开展了徽文化保护区规划项目、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选择受托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服务项目等采购工作,这在全国政府采购领域尚属首次。
342亿元
2009年,在安徽省全省实际完成的350.6亿元的采购规模中,有342亿元采购规模通过集中采购完成。《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在这方面,安徽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断扩大集中采购范围的同时,始终坚定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主体地位,并加大对分散采购的监督与管理。
81%与91%
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作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在这方面,安徽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将工作做在了前头。2009年,安徽省的政府采购项目中,81%的项目采购的是节能产品,91%的项目采购的是环保产品,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