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项目“尝鲜”政府采购
辽宁盘锦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实践纪实
盘锦市政府代表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协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财政体系的日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方向。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正处于试点阶段,如何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是关键。日前,辽宁省盘锦市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
2009年11月,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了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第二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采购。该项目历时近3个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圆满结束,实现了市政府既定的工作目标。该项目是政府使用借贷资金购买的公益性项目,是实行政府采购的成功案例,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组织实施环环相扣
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后,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落实。经过周密制定采购方案、严密进行项目实施、严密组织签订协议等工作阶段,实现了采购项目的工作目标。
了解项目需求,制定整体工作方案。结合该项目资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时间要求紧的具体情况,采购中心先后向国内多家公司进行信息采集,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进行协商,了解项目概况和业务需求,在专业咨询公司的协助下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及时提交市政府批准,为完成该项目任务奠定基础。
选用适合的采购方式。结合该项目的特点,采购中心在分析不同采购方式在该项目运用时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上,确定采用谈判方式。其主要理由是:采用谈判方式操作,不仅相对灵活,在谈判中可优化采购方案,增加竞争程度,获得最佳的经济目标,同时,还可以缩短采购周期、加快项目采购进程。
择优选定经营方式。参照国内外行业内众多的经营管理模式,采购中心在经过专家论证、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和专业咨询公司技术支持的基础上,确定TOT特许经营和委托运营这两种备选经营模式为企业参加该项目谈判报价的选择经营管理模式。设计两种备选经营模式的出发点是:通过比较两种经营方式,做出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利益的选择;降低准入门槛,增加供应商的参与性、竞争性;最终选择何种经营模式,需要通过谈判及其经济效益指标分析、对比后才能确定。为此,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中心要求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应对TOT特许经营和委托运营分别提出方案。
创新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计算方法。第二处理厂的设计规模是每日10万吨,如在投入使用期间达不到满负荷,按10万吨/日计算,政府每天要多支付几万元污水处理费。能否找出一个基本水量作为企业盈亏临界点,对超过基本水量部分只增加对变动成本的支付,是该项目在操作中应把握的一个关键点。采购中心组织专家通过向有关机构调查取证并经反复测算,最终认定基本处理水量为6万吨/日,超过基本水量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TOT特许经营方式、委托运营方式分别按40%、75%计费。这样,基本水量部分可保证供应商对投资收益率的基本要求,超出基本水量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既可以保护供应商的既得利益也可以减少政府的污水处理费支出。
做好谈判前期工作。采购中心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采购方案,对项目需求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论证,邀请了相关专家对采购中心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编写出详尽的谈判文件。
在盘锦政府门户网发布谈判公告。谈判公告发布后,先后有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多家供应商报名,经过资格审查,有6家供应商资格合格,准予领取谈判文件。
按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规则组织谈判。2009年12月16日谈判活动如期开始,主管市长亲临会议现场。由4名经济、技术、法律专家和市政府代表组成5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首先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分值、评分标准,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污水处理费报价50分,商务方案25分,技术方案18分,法律方案7分。按得分从高到低对两种经营方式的报价文件分别取前三名,经谈判小组对进入第二轮报价文件的评审,柏林水务公司因报价最低(即在该厂满负荷情况下,污水处理费为0.775元/m3)被谈判小组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推荐。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意见,2009年12月下旬,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采用TOT特许经营方式,柏林水务公司负责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随后,采购中心下达了成交通知书。
做好后续工作,组织签订协议。按照市政府常务会“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好相关协议的签署工作”的要求,首先,为落实协议内容,采购中心对协议所涉及的细节内容先后组织、协调了该项目交接及与环保、城建、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工作的10余轮谈判、协商工作。最终由市政府领导协调会议解决了全部问题;其次,完善协议条款,使协议的19条78款的全部内容让甲乙双方的意见达成高度一致。
2010年1月中旬,市政府与该公司正式签署《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至此,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第二处理厂的经营权采购工作,以所有当事人均满意的状况结束。
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该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首先,采取招商方式8个月没有结果的工作,采购中心用了不到3个月的时间便完成了;其次,在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情况下,比前期洽谈价每立方米污水处理服务费节省0.08元,全年可节省280多万元;再次,0.775元/m3污水处理服务费,为2009年度国内同行同类型同标准的最低水平;最后,成交供应商购买该项目特许经营权需要交纳价款,为市政府取得资金1亿多元。
设计科学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对污水处理厂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分析,提出基本水量和以每万立方米为单位梯次递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剔除了搭车涨价的因素;设定以电费、人工费、化学药剂费及相关价格为主要参考因素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公式,可有效避免在签约期(30年)内双方因价格调整问题引发矛盾。
采购结果将使该市水务管理方面发生质的变化。首先,成交供应商是国际知名水务企业,选择该公司的同时也引进了国际上先进的水务管理的技术、经验和理念,提升该市水务管理整体水平;其次,在水务管理上,原有的第一污水处理厂是由一家公司经营,如第二处理厂还选其经营,会形成垄断,不利于政府对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引进第二家经营者,形成竞争机制,有利于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再次,该项目对盘锦市招商引资起到了宣传、示范作用。
另外,这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涉足公用企业服务类采购的一次成功尝试。与政府采购没有直接关系的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达到了理想的经济与社会管理目标,体现了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与政府采购制度、规则的优越性,得到了市政府充分肯定。为此,政府购买服务已写入市政府的2010年工作报告。
该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还给相关单位一个重要启示,集采机构应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府对重大的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服务外包以及关系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的采购活动,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的方法和规则,展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实力和规范性,实现自我价值,创造楷模和典范,在不断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和更好地实现政府工作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延伸阅读
项目背景
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是盘锦市政府使用借贷资金兴建的公益性项目,也是盘锦市“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其建设目的是用于部分市区的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计排放标准为GB一级A,日处理污水能力10万立方米。按照省市二级政府签订的《盘锦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辽河治理目标责任书(2008-2010)》要求,计划2010年6月投入运营。
项目筹建之初,市政府决定该项目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商,选择专业公司负责经营管理该厂。2008年3月份,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城建局、经贸委、环保局在专业咨询公司的帮助下,曾先后多次启动该项目的招商工作,但因资产所有权、融资权、违约终止及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招商工作一直没有结果。在此情况下,主管市长于2009年11月初召集有关部门开会,研究决定委托采购中心对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以政府采购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由专业咨询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市财政局负责监督。
该项目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依照协议授予某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和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期间内,由经营者自行承担管理责任和经营风险。
相关链接
TOT方式
是指特许经营者须出资(比如该项目须出资1.55亿元)购买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该项目(比如项目中的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并按照污水处理量收取服务费。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将项目(比如污水处理厂)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
委托运营方式
是指特许经营者受政府方委托,负责项目(比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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