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情况
作者:段丽萍 发布于:2010-06-30 09:00:06 来源:北方新闻网
29日,自治区卫生厅对全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情况进行了通报,调研发现全区各地存在6方面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自治区于2009年全面实施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相继印发相关文件,指导各地开展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但仍有个别盟市对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能正确理解和执行,造成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出现偏差。针对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调研组,对部分盟市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
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成立本地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办事机构和监管机构;违反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选择的有关规定,盟市自行选择配送企业垄断当地药品配送;将自治区统一采购平台盟市管理密码和当地维护权力委托配送企业管理;授权配送企业与自治区入围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二次议价”;允许配送企业自建采购平台,取代自治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使该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脱离自治区监管;在没有收费许可的情况下,盟市卫生局发文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向盟市选定的配送企业交纳不高于8%的配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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