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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网上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17%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10-03-22 17:06: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累计完成网上采购项目3302项,完成采购额37277万元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了解到,截止到2009年年底,该采购中心已累计完成采购额22.35亿元,节约资金2.51亿元,资金节支率为10%,通过政府采购为哈尔滨市的经济发展节省了大量资金。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宝亚军用三句话简要概括了该中心的特点:一是注重信息化建设,二是充分公开项目相关信息,三是重视合同履约结果。
  
  实现网上询价采购
  
  采购中心在不断拓宽政府采购领域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同时,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模式,从2002年开始加强网络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网上政府采购新模式,其中就包括了建设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经过多年运行,该网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有网上采购供应商336家。宝亚军介绍,网站运行伊始,采购中心在对办公自动化类和家用电器类货物实行网上采购的基础上,2009年对询价采购项目全部实行了网上采购。网站运行以来,累计完成网上采购项目3302项,完成采购额37277万元,节约资金1868万元,资金节支率为4.8%,网上采购金额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17%。
  
  随着网站的建立,采购中心的工作方式也有了实质性的提升:一是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采购时间平均缩短了1至2天;二是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三是利用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实现网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供应商网上资格登记、供应商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上报价、网上评标定标、网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等现代化采购模式;四是实现了采购资料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功能。
  
  信息全部公开
  
  据了解,采购中心从2007年起取消了对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项目随机抽取供应商的做法,通过采购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同步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项目。
  
  同时,采购中心还坚持公开评标原则和办法。2006年下半年,采购中心就把采购项目的评标原则、评分细则等全部体现在采购文件中,从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上保证投标人处于同一竞争起跑线上,真正使采购人和供应商履行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程序。
  
  随后,采购中心还实行了公布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的做法,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采购项目的预算资金,便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有计划性地开展采购活动;为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市场的规模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客观地作出经营策略和选择投标报价提供参考依据。
  
  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信息的充分公开,可以有效地强化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跟踪监管,规范采购程序,防止某些掌握政府采购信息的人利用这种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加强合同履约验收
  
  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却不太好把握的一环。2008年,采购中心在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的要求,对采购中心工作流程和内部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依法采用“四段式”工作模式,即采购项目的文件编制、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和采购项目的合同履约验收等工作环节,均由不同的部门完成。
  
  通过几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采购中心发现,政府采购成效不单纯反映在评审结果上,还要注重合同的履约验收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维护国家、采购人的利益,充分发挥源头治腐的作用。
  
  宝亚军介绍,目前,采购中心已将合同履约验收纳入重点工作中。下一步,采购中心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合同的履约验收工作: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制度,二是解决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行政授权或行政执法资格事宜,三是制定合同履约验收标准,四是解决合同履约验收专项经费问题。同时,采购中心还将结合回访制度,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和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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