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人大代表王化文:政府采购加强监管从理顺体制入手

作者:刘燕   发布于:2010-03-19 19:41: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省长助理、吉林省财政厅厅长 王化文


  “政府采购改革推行这么多年,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成效是比较显著的。一方面体现在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上,另一方面体现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作用越来越明显。”谈到政府采购,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省长助理、吉林省财政厅厅长王化文结合本省的情况如是评价。

  在王化文看来,政府采购制度要进一步发展完善,财政监管部门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及权利、义务。
  
  加强沟通 理顺管理体制
  
  “监管部门应该与操作部门多沟通,加强衔接,理顺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王化文一语道破实行“管采分离”后,许多地方遇到的监管单位和执行单位在业务上缺乏交流的问题。
  
  2009年,吉林省财政厅牵头成立了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管局、省政务公开协调办等部门参加的“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协调组”,并制定印发了《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协调组2009年度工作方案》,确定了协调组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重点任务、职责划分及保障措施。目前,协调组正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此外,王化文表示,要理顺管理关系,监管部门应该树立勤政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把管理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在帮助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上下工夫,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工夫,在提高政府采购综合效益上下工夫,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制度建设 各个环节把好关
  
  在财政管理工作中,王化文一向注重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建立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现实选择。”王化文说。
  
  2009年,按照《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协调组2009年工作方案》关于“公开、透明,有监督、有制约”的要求,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吉林省财政厅与省政府采购中心、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等单位,配合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对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执行模式、采购方式与程序、采购需求和采购条件及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信息发布、开标和评标、质疑与投诉、履约与验收以及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等环节制定了规范的操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采购各方的权力、义务。
  
  “目前,这项制度从实施的初步情况看,效果良好。”王化文说。
  
  监督管理 重在落到实处
  
  “政府采购工作在吉林省一直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配合也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化文说,制度建设完成后一定要注重效果,注重落实。只有特别注重政策制度的落实,才能将政府采购的各种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
  
  落实制度、严格监管,是吉林省财政厅每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2009年6月,省财政厅对省直10家预算单位、15家省级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2家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通报检查情况,要求有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此外,吉林省还在创新监管方式上下工夫。2009年,吉林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优化了集中采购组织实施形式,在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活动中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了监督、检查与处罚并举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建立了政府采购考核评价制度、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违规供应商市场禁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政采频道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