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代理机构不合格请退出
用考核改变只进不出现状
取得代理资格多年,却没有做过一单政府采购业务;为取得采购项目,无原则迎合采购人;处理质疑投诉不及时,将自身置于被告人的尴尬境地……类似情况在政府采购中介代理行业中不时上演。如何最大可能地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呢?河北省张家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陈广维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加强考核、加强监管,才是促使采购代理行业规范化发展的硬道理。
定期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
新年伊始,张家口把加强代理机构考核作为新一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日,张家口市财政局专门印发了《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给予了全面细化。据介绍,张家口代理机构考核将采取定期考核和定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财政部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考核于7月2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的1月底前完成;定项考核在日常工作中随时进行。
对考核项目的分值,《办法》也给予了量化。例如,《办法》规定代理机构的业务基础工作总分值为20分,这20分又涉及4项考核指标,其中包括采购业务信息化程度、采购业务培训制度、采购档案管理情况、收费及保证金管理情况等,每项考核指标分值为5分。
加分减分标准明确
与不少地区对代理机构的考核只有加分事项或者只有减分事项不同,张家口在奖惩机制上十分明确:加分与减分并存,对成绩突出的代理机构,最高可以给予10分的加分。其中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达10人(含10人)以上的可以加3分,聘请法律顾问受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项的加5分,受到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书面表扬的加2分,在政府采购操作实务方面有创新或有重大突破,其经验材料被省、市推广的加5分,被国家推广的加10分。
减分环节,最高扣减分值也为10分。其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采购任务的,每次扣1分;采购文件存在问题有可能影响评标(评审)工作的,每次扣1分;问题提出后至开标时未修正的,每次扣3分;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每次扣10分;与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每次扣5分;迎合采购人的无理需求、排斥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每次扣5分;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保密的采购信息及商业秘密的,每次扣10分。
据悉,整体考核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70分以下者为差;70~85分的为一般;86~95的分为良好;95分以上者为优秀。考核结果将与代理资格直接挂钩,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将暂停代理资格1~6个月。
不合格者退出代理队伍
在描述我国代理机构的审批制度时,一位研究政府采购的学者认为其十分有必要向大学招考学习。“我国的大学招考是严进宽出,国外大学入学是宽进严出,无论哪种模式,在进出之间总有一道‘严关’。而时下,我国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较为宽松,获得代理资质后,相应的管理机制也不是很完善,致使现在整个代理行业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该学者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急需引进退出机制,“只有不断地新陈代谢,才能保持整个行业的良性循环。”
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地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是“新人常常进,旧人不见出”。为强化代理机构退出机制,张家口明确规定,今后将开通退出通道。对在采购代理活动中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超出授予资格业务范围承揽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出借、出租、转让《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证书》的,有采购业务却做不好,致使连续两年未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上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促规范、促发展的一种手段。”陈广维如是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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