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车定点维修以市场价为基准二次竞价
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零配件价格优惠率由7%升至15%
新疆 以市场价为基准二次竞价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保证维修质量,凸现财政资金节约优势,促进廉政建设;尤其是要通过对市场的规范,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来抑制社会车辆维修价格虚高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借鉴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在试点、推行和规范各阶段成功经验基础上,以细化方案、规范操作和以市场价格构成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对投标企业逐一谈判等一系列办法,对201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了招标采购。目前,招标已圆满结束,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价格有明显的降低。
据悉,本次招标共有48家维修企业参与了投标,经过现场查看、综合评议,最终确定了定点维修和服务企业33家(一类2家、二类27家,轮胎定点服务4家)。维修零配件价格平均优惠率由上年度的7%提升到15%,工时费价格平均优惠率由上年度的10%提升到20%,同比增幅100%;达到了凸现公务车维修价格优势、节约资金的预期效果。
本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开招标采购的评审工作,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出来的7名评审专家承担,评审专家分为三个小组--实地考察的两个组和初审组,分别负责对维修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采购文件初审的工作。初审组对维修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并按照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进行审阅初评;实地考察组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维修厂房、车间环境及环保措施、维修地点周边环境及交通便利状况、维修设备等诸因素进行实地考察,三个小组各负其责,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后,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依据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相互交流和沟通各投标维修企业的综合实力,进行综合预评。
为了使公务用车维修材料价格明显下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市场价格构成机制为切入点组织谈判。此办法在预评环节进行,要求每个企业在投标所列常规零配件报价表中,对其每种主修车型提供不少于三种不同零配件的进货原始凭证或发票原件,谈判小组依据进货原始凭证或发票原件,在掌握市场维修合理加价率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和二次竞价,通过这种解析市场价格构成机制的办法,有效地抑制了零配件在进货价基础上加价率过高的问题,大幅提升了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的价格优势。
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力求被推荐的企业在维修技术、诚信、履约能力等综合实力上较上年度更加规范和完善。凡是报价缺乏合理性,企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不健全,从业人员技术薄弱,维修厂房、维修地点周边环境及交通便利状况不合格,以及维修企业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的,都作为此次评审要素之一综合评议,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淘汰。此次投标的淘汰率达到了31%,有效地解决了少数企业不能严格按签约合同条款履行承诺、车辆维修报表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轮胎定点服务厂家少、缺乏竞争力等问题。
在2010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车定点维修采购过程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邀请了自治区纪检委监察综合室和相关单位领导参加开标会,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本次采购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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