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破办公品集中采购潜规则 剔除“自杀价”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制定并公布了《2010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省级政府采购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同时规定,单项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也应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由部门委托经财政部或山东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或者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近年来在集中采购方面各地出现的一些案例表明当前集中采购存在着漏洞,需要解决。尤其是集中采购最为集中的办公用品领域,因为涉及面广,涉及金额多,更需要呼唤“阳光”下的透明采购。
在办公用品集中采购行业从业多年的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中出现这些事并不奇怪。虽然现在很多大宗集中采购都实行了招标制度,但即使是公开招标,也可以做手脚。”
据他描述,现在公开采购时,要先有招标信息,然后有招标、竞标等过程。其中招标、竞标这两个环节对代理商尤其重要。要想走到这一步,代理商的活动费用大概要占标的额的1/10。如果代理商能拿到这个单子,那么今后的维护工作因为事先已有所默契,就相对会容易很多。
在另一家商贸公司从事集中采购业务的黄先生也在这一行业从业多年。他表示:“现在办公用品行业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这类整机到墨盒、硒鼓等办公耗材,从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数码产品到办公家具、书写工具、办公用纸等,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消费市场,而这一市场的集中采购就会出现一些灰色交易。”
而集中采购领域的潜规则正在向更隐秘的形式发展。在一些招投标项目中,不时会有一些企业在交付巨额投标保证金后甘愿被“废”,报出令人瞠目结舌的“自杀价”。其背后的秘密是几家投标公司互相串通,约定报价,以保证一家中标。
针对目前办公领域集采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要想改变这种采购潜规则,就要从体制上研究问题所在,找出应对措施。当前山东省财政厅在政府采购上的整治措施,不仅遏制了山东省办公采购行业的潜规则,更为全国各地办公采购领域的整治树立了标杆。当然,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办公用品集中采购行业的黑幕,还需要单位、企业双重规范流程管理,将办公采购领域的采购潜规则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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