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采购联络员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建立机制,主动服务
日前,采购中心完成了《上海市级机关政府采购联络员工作手册》的编印,并在年内分送到各联络员手中。手册内容包括采购中心简介、中心部门主要职责、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市级机关政府采购联络员名册,为政府采购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今年以来,为了加强服务保障和沟通联系,营造称心采购、和谐采购的工作氛围,采购中心与本市一百多家市级预算单位的办事人员建立了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积极主动开展服务,取得了初步成效。1、协同市财政局国库处集中组织了100多家联络员单位的从业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培训,加强了政策宣传,提高了采购业务、操作程序和采购要求的透明度,为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掌握政策和采购业务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引起了预算单位积极的反响。2、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先后到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市科委、市税务局和洋山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等联络员单位,进行宣传政策,讲解采购业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解答联络员及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确保联络员单位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3、贯彻落实沪财预(08)102号文件零基预算的精神,有针对性地并通过直接信函的方式向各联络员单位发出友情提示,告知了102号文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情况,提醒预算单位注意年度预算执行的关键时间节点,对尚未提出采购需求的项目给予尽快启动的提示。友情提示发出后,数十家预算单位通过中心服务热线进行了相关工作的咨询,经过采购中心认真、热情、及时的解答,确保财政102号文件精神的落实。4、召开了由部分联络员代表参加的采购人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查找不足,提出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为采购人服务的能力。5、对2009年联络员单位(系统)采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整理,三、四季度向各联络员单位发放了采购状态告知单和意见征询表,对采购中心年度工作进行了书面沟通汇报,加强了采购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经过一年来政府采购联络员机制的建设,中心与采购人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强了工作联系,对采购中心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服务的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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