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宗货物将“汇总”采购 三类货物率先试点
近期,福建省厦门市政府采购又迎来了新举措。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厦门正积极尝试将分散采购的大宗货物进行“汇总”采购,通过集中采购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厦门酝酿多时的大宗货物采购新方法将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酝酿多时 试点尝试
据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厦门从去年5月就开始酝酿实施大宗货物采购,其间几易其稿。经过多次斟酌,最后的实施方案才于近期“浮出水面”。
什么叫大宗货物采购呢?据了解,大宗货物实际是指年度内采购数量和总金额较大且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具有较强需求共性的货物。大宗货物采购的实质即是汇总厦门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大宗货物的需求,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通过集中采购规模,充分发挥规模采购效益。实施大宗采购对厂家有较强的吸引力,可吸引更多产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减少政府采购供的中间环节。
考虑到大宗货物采购还处于尝试阶段,厦门优先选择了三类货物进行试点。一是一般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笔、文件夹;二是标准化货物,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办公桌椅、学校课桌椅;三是特殊货物,包括医疗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财政投融资基建项目中的电梯(含扶梯)、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组等。
据了解,因现阶段拟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货物大部分是协议供货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而这部分产品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入围品牌和入围供应商,有效期至2009年3月31日,为了防止两种采购模式的冲突,大宗货物采购计划从今年4月1日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大宗采购依循程序
据了解,厦门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现已委托厦门航空港集团下属全资国有企业-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操作。大宗货物的采购程序原则上先由采购单位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各单位如需对本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变更的,应先与经发公司确认。在不影响采购活动开展以及采购合同履行的情况下,一般办公用品变更项目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通过网上直接报送至经发公司,标准化货物和特殊货物采购变更项目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纸质表及电子版报同级财政部门相关业务处(科)及采购办审核批准。《方案》强调,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原则上应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从市财政局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采购单位人员不再参与评标,市监察局派人全程监督整个评审过程。
《方案》明确指出,经发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其统一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到经发公司指定的地方。标准化货物和特殊货物,经发公司应按照各单位采购需求时间全部及时安排配送到位,并负责安排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一般办公用品,各采购单位每月一次(最多不超过两次)将需求量通过网上告知经发公司,经发公司在收到各采购单位的货物需求信息后每月集中配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配送货物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出具采购货物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填写验收意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紧急采购可网上竞价
实行大宗采购后,如遇到一些紧急采购怎么办呢?据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纪志斌介绍,遇到紧急情况,采购部门将特事特办。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报送前或年中单位有临时需求且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5万元以下的货物,经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将采购需求信息转送经发公司,经发公司库存如有现货应在收到需求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和安装。
库存无法解决时又怎么办呢?据纪志斌透露,这种情况下可由单位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网上竞价”由采购单位在对所需采购货物进行市场询价的基础上,填写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提出最高限价、技术指标、数量、供货期、售后服务等需求,按预算管理权限交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送经发公司,经发公司在网上对需求进行公示,由供应商通过网站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竞价,在符合技术指标、供货期、售后服务等需求前提下,按价格最低者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