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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优势凸显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8-03 09:59: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部


 

  区域一体 平战兼备 军民结合 顺畅高效

  7月17日~18日,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试点评估暨推广工作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如期举行。会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有关领导对物资区域联合采购试点单位一年以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物资区域联合采购的优势已经凸现出来,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将在全军逐步推行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

  区域联合 构建物资采购新模式

  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区域联合采购,是军队物资采购系统在巩固和深化近年来以建制部队单位物资集中采购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为以区域驻军为主体,在建制关系不变、经费预算体系不变、采购审批权限不变、财务支付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汇聚区域部队单位和官兵个人需求,统一搭建采购平台,共同面向市场,联合组织采购的一种新模式。

  区域联合采购的组织实施,是以驻城市三军部队和总部所属驻军单位为主体,成立区域联合采购领导小组,共同制定联合采购规章制度,协商确定物资联合采购范围、品种和限额标准。在区域联合采购实施过程中,由各部队和单位自主汇总采购需求,集体协商拟制采购计划,依托联勤体系采购力量或具备较强采购保障能力的驻军采购机构,运用大宗物资联合招标采购、同类物资归集需求联合采购、小额零星物资定点协议采购和网上采购等方法组织集中采购,最后由需求单位分签合同、分别结算。

  目前,区域联合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联合招标采购方式。适用于大宗物资采购,如煤炭、电梯、钢材、水泥等通用性强、有明确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且存在市场竞争的物资。第二类是联合竞谈、询价采购方式。适用于有采购预算计划,能够归集的同类物资,且不宜于招标的采购项目。以上两种方式均是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由牵头组织单位会同参与单位,统一集中选定供应商,需求单位分签合同,分别结算。第三类是定点协议采购。适用于小额零星物资公务采购和官兵、家属个人购物,主要是日用百货和办公耗材等物品。这种方式是由牵头组织单位,采取招标的方式,每年集中选定一批定点协议供应商和商定优惠折扣率,用采购卡的形式,实现小额零星公务采购和个人购物。

  全面发挥区域联合采购优势

  开展区域联合采购,是在目前全军物资采购保障力量不足,采购机构不多的情况下,把物资集中采购改革引向深入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介绍,这种方式有利于落实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要求,能够充分利用现有采购保障资源,有效整合物资采购保障力量,优化物资采购网点布局,有利于构建与大联勤相配套的采购保障体系,有利于构建军民结合的现代军事采购与物流体系;它有利于深化物资集中采购改革,能够加强区域内不同系统、不同隶属关系部队单位的横向衔接和协调,突破部队建制体系对采购工作的束缚,促使物资采购改革在以建制体系和单位集中的基础上,逐步向跨建制、跨系统、跨单位的一体化采购保障模式迈进;它有利于拓展物资集中采购规模,把小需求汇聚成为大需求,共同面对市场,形成规模优势,能够更好地提高物资采购规模效益,这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市场机制和“规模经济”理论,提高军费使用效能的有效途径。

  利用3~5年时间全军推广

  自2004年以来,全军各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先行探索了不同背景条件下的联合采购组织模式,运用不同方法,对区域联合采购进行了初步尝试和探索。比如,沈阳军区、兰州军区分别组织冬季取暖煤联合采购,济南军区划分不同片区组织煤炭和医疗设备联合招标采购等。

  2008年6月,总后印发《关于开展物资区域联合采购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北京、济南、南京、成都4个战区的13个城市,组织开展物资区域联合采购改革试点。各试点单位领受任务后,在近1年的时间里,区域联合采购总金额达10亿元,节约资金1亿元,探索了区域集中、共同参与、联合采购、共享优惠的采购机制,确立了机制共建、平台共用、资源共享的实施方法,明确了军民结合、服务官兵、互惠互利的发展方向。

  在此次会议上,相关领导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要求,围绕深化拓展物资采购改革,围绕提高物资集中采购效能,在前期4个战区13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探索和建立区域一体、平战兼备、军民结合、顺畅高效的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组织方式,为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物资采购保障能力探索路子,为物资采购行业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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