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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四段式”链条管理权责明晰

作者:刘燕 发布于:2010-06-23 11:12: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全国政府采购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多年来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坚持“以透明促规范、以规范求发展”,重效率、重规范、重服务,实现了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采购领域的不断拓展、采购方法的不断创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等多方面的提升,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9年,采购中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112个,完成政府采购预算8.1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72亿元,节支率为9%。

  内部管理提升执行力

  “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于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重点在于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突破在于硬件建设。”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表示,为了抓班子带队伍,培养业务骨干,促进集体成长,整体进步,采购中心长期以来都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提升采购执行力。

  比如,注重在岗教育。在队伍建设过程中,采购中心围绕治理商业贿赂等重点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为先的方针,通过创新载体、丰富手段、活跃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把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面上教育与点上教育紧密结合,增强了教育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又如,强化内部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现有规章制度为基础,创新管理制度并不断细化和完善。采购中心现已整理编辑包括综合管理、政府采购业务、党建工作、行政财务管理和政务公开五大类共45项13万余字的内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确保了采购中心各项工作自成体系,程序清晰,责任明确,秩序井然。

  率先提出“四段式”管理模式

  政府采购规范化、效率化、制度化的运作,能有效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据采购中心相关人士介绍,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制度还不甚健全、全国没有统一工作模式和成功经验的情况下,从自身实际业务需要出发,改革原有工作模式,率先提出了“四段式”的操作管理模式,辅助以开放、集中的办公程序,实现了工作流程上的环环相扣,工作职能上的相互制约。

  据介绍,所谓“四段式”运作模式,即把每个项目划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综合信息处落实需求及方式管理,采购处确定评审办法及编制采购文件管理,招标处组织项目独立的开标、评标管理,合同监管处签订合同及履约验收管理。

  此外,采购中心还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全程电子跟踪管理。通过系统软件对每个工作环节都进行详细跟踪记录,保证了采购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及高效率,有效地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存在。

  严格履约验收 成效突出

  “履约验收是公正衡量供应商供货与服务质量好坏的关键,更是采购工作质量的保证。”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如是说。几年来,采购中心在履约验收方面下足了工夫,也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2009年,采购中心克服重重阻力,大力推进履约验收工作。据不完全统计,采购中心共进行联合验收项目431项,其中一次性验收不合格项目69项,占验收项目总数的16%;联合验收合同金额达5.43亿元,一次验收不合格项目及合同金额0.64亿元,占验收总合同金额的11.8%。

  “现在,沈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能干敢干的‘铁拳’形象已经在相关群体中产生了较大影响,有效地防止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已被全国许多省市学习和借鉴,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应。”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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