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
作者:荥阳市政府办 发布于:2010-06-21 10:53:57 来源:荥阳市政府办
为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方便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荥阳市财政部门今年调整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去年1000元的基础上提高至3000元,达3000元以上的需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限额在去年2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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