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建“规范有序服务年”
2009年,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出色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继续保持了有效质疑和投诉为零的纪录。全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23174.993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04708.5367万元,节约资金18466.4568万元,节支率为14.99%。对办公家具、空调、汽车维修等组织了定点采购。组织公开招标88次、竞争性谈判242次、询价采购1388次、单一来源采购402次、定点采购437次、发布采购公告2274条、更正公告30条、成交公告464条,审核合同2319份,组织项目验收2526次,采购效果良好,没有发现重大违规问题。
时至2010年,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未止步于2009年的漂亮答卷,他们确定2010年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规范有序服务年”活动,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全面推行分段式政府集中采购模式,努力推动政府集中采购模式的转轨;三是继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对中心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改造;五是加大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社会影响力,让阳光采购深入人心;六是继续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在原有社会监督员基础上扩大范围,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全面推行分段式集采模式
“分段式”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是将项目执行过程包括项目登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项目履约管理分段设置,分置于不同职能处室,以流水作业方式完成项目采购活动。其两大目标,一是规范,二是效率,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要求,规范是事业发展的生存之本,效率是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只有两者有机统一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平台,才能产生不断创新的动力。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深河在年初召开的主任办公会上提出,2010年要在中心全面推行分段式政府集中采购模式,主要做好新旧两种采购模式的交接转换工作。以2010年1月1日为分界点,凡是之前的业务仍然按照原有采购模式进行,之后受理的新业务则要严格按照分段式模式进行采购。在新模式的推行中要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本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的原则进行,确保分段式采购模式达到非常理想的效果。
随后在4月份,李深河又在中心全体员工大会上就《分段式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操作流程行为规范》提出了四点实施意见:一是学习宣传《行为规范》,自觉遵守《行为规范》;二是加强规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严格考核考评,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四是抓好组织实施,形成长效管理。
注重培养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可谓动作频频。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今年1月份,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欲之祸》,对全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
2月份,为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设一支高绩效的团队,政府采购中心专门抽出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收看了培训片《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当月,中心还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蒋向波同志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中心各部室全面开展“规范有序服务年”,紧紧围绕“以服务提形象,以规范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狠抓信息化建设、程序规范、全过程监督,全力营造了让政府放心、让采购人省心、让供应商顺心的和谐采购局面。
中心利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组织12名女同志在中心副主任徐超英同志的带领下,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聊城“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参观,深刻缅怀新时期“干部的楷模”孔繁森同志。
着力提升电子化采购水平
信息化建设一直是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重点工作之一。中心根据分段式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流程的现相关要求对原有的网络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网站自主化建设;对中心网站的网页栏目进行了调整,充实相关内容,使网页版面更加科学合理。
电子化采购管理系统实现了采购项目从受理、文件制作上传、信息发布、网上询价,到采购任务办结,形成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全部流程的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通过流程化人机同步操作,使每个操作过程和步骤都自动产生历史记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在网站上公布供应商注册管理等相关注意事项,确保供应商按要求注册。同时对采购单位注册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保证采购单位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到目前为止中心注册供应商有1386家,注册未报资料审核供应商有859家。中心将供应商提交的注册纸质材料进行了登记归档,形成了完备的供应商库。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全面开展网上协议供货系统的调研活动。通过这个网上协议供货系统实现各类通用产品的网上快速采购,如微机、服务器、空调、家具等产品采购,并通过该系统大大简化了采购程序,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
不断加强对外宣传沟通工作
不断加强对外宣传和沟通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环境,也是中心今年的重点任务之一。
中心本着“多宣传、多争取”的原则,注重沟通,主动协调,多渠道优化工作环境。今年年初开创的《政府采购简报》作为内部刊物发行,及时将中心的工作事项、开标项目及理论研讨等动态向局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加强了业务上的交流,方便了工作的开展。
中心继续与《济南日报》联合,开通《政府采购专版》,目前已经完成2010年五版任务,共发表文章15篇,图片若干幅,通过发表文章和刊登照片来扩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影响,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中心还与市检察院联合,开通了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服务,对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凡是有行贿记录的供应商将被直接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扣除相应信誉分,从而有力地净化了政府采购市场。
中心还召开诚信供应商座谈会,认真倾听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分类整理,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整改和落实,同时为诚信供应商颁发荣誉证书,有力地促进了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极大地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