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县试行公车管理“以租代购”
作者:任国战 通讯员孙瑞锋  发布于:2010-05-14 09:33:40 来源:河南日报
5月13日,记者从安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以租代购”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目前在该县试行,这种办法既为公务用车提供了诸多便利,又为县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受到用车单位和群众的欢迎。
前不久,安阳县对近三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保险、维修等各种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测算出了每辆公务用车平均每年所需费用。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他们制定出台了公务用车以租代购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用车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后,租赁公司给用车单位提供新车使用。车辆须支付的上牌照费用、购置税、保险费、车辆修理费等均由租赁公司承担。租赁期间车辆被盗、被抢及发生交通事故均由租赁公司结合保险公司处置。合同到期,租赁公司收回车辆,全额退还押金,只收取租车费用。以租赁10万元价格的车辆3年为例,新车上牌费、车辆购置税、保险费、修理费等相关费用需4.18万元,折旧费3.8万元,扣除押金三年利息2.1万元,三年可为财政节约资金5.88万元。
据介绍,该县第一批租赁的11辆公务用车目前已投入使用。该县将以“搞好试点、稳步推进”为原则,逐步取消公款配置公车,分步骤、分阶段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实行“以租代购”公务用车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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