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监管“三统一”“四到位”
作者:周勇 李智 &nbs 发布于:2010-04-02 14:38: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政府采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健全体制,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喜人成果。
该县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盐池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盐池县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定点加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盐池县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定点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把政府采购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从根本上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
盐池县还加强规范管理,管理工作做到“三统一”、“四到位”。“三统一”即:统一招投标、统一定点购买、统一结算。“四到位”即:采购公告或邀请发布到位、标书制作到位、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到位、评标办法及纪律制定到位。该县还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供应商、采购人和广大群众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渠道。
盐池县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方面也下了不少工夫。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论采购金额大小,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派员全程指导、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通报政府采购工作,征求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采购招标活动,委托公证机关对招投标会议现场进行公证,并邀请人大、政协的领导现场监督。对采购项目实行监督事项预先报告制,即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及时向县纪检委填报了《盐池县监督事项预先报告表》、《盐池县项目实施相关责任人廉政承诺表》,创造政府采购“零”投诉的纪录。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江苏淮安举办政采培训班
下一篇:济南采购中心开展廉洁高效教育活动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