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聘请监督员规范政府采购
作者:忠县财政 发布于:2010-03-25 09:39:31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忠县财政局于近日出台了《忠县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暂行)》,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
根据《办法》规定,忠县财政局每年将从该县纪检监察、审计、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公民中聘请10名同志为特邀监督员。受邀的特约监督员将按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及提出批评和建议。该局还制作了忠县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监督卡,保障监督员的权利行使,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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